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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扬子晚报网7月30日讯(通讯员陈新辉记者万凌云)记者从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获悉,三名男子在丹阳市长江界牌段收取地笼时,被渔政巡逻人员当场抓获。
7月27日傍晚5时许,丹阳渔政部门对辖区长江重点水域开展常规执法巡查。当巡查到长江界牌段祥龙码头附近时,渔政工作人员发现,三名男子在长江一片芦苇荡的外围收取地笼。渔政工作人员汤国强说起当天的情形仍然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当天受到台风天气影响,江边风大浪急,三名当事人无任何保护措施就站在江水里,随时一个大浪就有可能将他们卷入江水中。“我们也怕巡逻船靠近后,导致他们紧张从而发生意外。”汤国强说,“为了确保三名当事人生命安全,我们立即联系了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共同处理。”
现场
当天,渔政工作人员根据三名当事人的交代,共收缴网目尺寸为9毫米的地笼13条。目前该案件已由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立案调查处理。对于三名当事人以身犯险非法捕鱼的行为,采访中很多丹阳市民对此表示谴责。市民张女士说:“长江禁捕都多少年了,为什么他们还是要以身犯险、以身试法?这些鱼虾难道比自己的命还值钱吗?”徐浩是一名钓鱼爱好者。他说,钓鱼、捕鱼都是不少80后儿时的童趣,但是这样在长江里放地笼,既违法也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根本就是拿命换渔获。“人还是要对生命有敬畏之心,不管对鱼还是对人。”市民张强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此,丹阳渔政部门提醒,非法捕捞不仅是一种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对自己的生命极不负责,切莫以身试险。校对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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