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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八旬老人多次闹离婚
文昌法院邀请当事人亲人参与调解家事案件效果好
本报讯(陈瑜 通讯员林茂)80岁的张大爷执意要与自己结婚50多年的妻子王大妈离婚。近日,为妥善处理这一起既寻常又特殊的婚姻纠纷,文昌市人民法院东路人民法庭进行了一番深入的调查。
据悉,张大爷与王大妈于196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两女,至今共同生活已逾50年。2008年,张大爷起诉离婚,经文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和好。2012年,张大爷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查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再次判决不准离婚,事后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今年,张大爷觉得王大妈没有按照协议去照顾自己,又以一纸诉状将王大妈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刘玉龙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应重视当事人心理情绪,让裁判结果有温度、止纠纷,且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也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应尽快解开双方心结,让他们安享晚年。
刘玉龙在与当事人儿子儿媳沟通过程中,得知张大爷的妹妹是处理该事的合适人选,于是通知其到庭参与调解。开庭当日,法官先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对双方进行悉心疏导,倾听当事人声音,让其排解、发泄不良情绪,并在双方激烈的情绪都有所缓解的时候,适时邀请两位老人的亲人一起做老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刘玉龙法官成功通过“背靠背”调解、让亲人参与调解等方式,让老两口彻底打开心扉,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一起老年人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文昌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全力推动审判调解资源和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融合,延伸服务平台,始终把诉前、庭前调解挺在前面,在审理涉及婚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过程中,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机制,用真诚解开群众的心结,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不仅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化解效率,也减轻当事人诉累,有力地维系了家庭亲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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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4-20 0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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