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芜市建函〔2022〕186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第四季度市“双标化”工地(星级工地)季度过程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原则上施工3个月(含)以上的在建项目都应参与季度过程评价,施工3个月以下的在建项目,各评价机构视情况决定。
二、评价时间
2024年2月20日-3月4日。
三、评价方式
企业自查自评、监督机构评价均应通过“互动系统”完成项目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严格按照《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管理办法)评分标准,做好市“双标化”工地(星级工地)季度过程评价工作,确保项目过程评价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施工现场情况。
(二)强化市“双标化”工地评定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关键岗位考勤情况、节后复工检查情况等,组织行业专家、第三方技术支撑等,对辖区各自项目进行评定,确保市“双标化”评定结果能够反应项目真实情况。
(三)严格落实市“双标化”工地评定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提示单》(质安〔2023〕3号)的评分要求,季度过程评价得分确定后,由监督机构(评价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审定,最终评价结果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至“互动系统”。原则上对未投保建筑施工安责险的项目不得评为90分以上。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7 15: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