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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福州晚报
□以案释法
小孩丢零花钱竟谎称被抢劫
民警:报假警违法
福州晚报讯 一名小学生丢了零花钱,担心回去被家长骂,竟然报假警称被人“抢劫”了。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上海派出所了解到,5月中旬,11岁的李同学报警称,他在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遭遇抢劫,身上零花钱被抢走。
接到报警后,上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将李同学及其母亲王女士带至派出所询问。李同学表示,他到小卖部掏出钱准备买东西,被人从后面抓住手腕把手上的5元钱抢走,抢钱的人转身就跑,没看清长相。
民警发现李同学全程表现“过于冷静”,像在讲故事,便告知李同学已在调取公共视频,马上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这下,刚刚还镇定自若的李同学突然就手足无措、言语结巴道:“警察叔叔,不用了,也许是我记错了,我不报警了。”
原来,李同学到小卖部后从口袋掏出钱拿在手中,等他要支付时却发现钱丢了,担心回家后会遭到妈妈的责骂,于是就想出被抢劫的故事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蒙混了妈妈,却蒙混不了警察叔叔。民警对李同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王女士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
民警说法:虚构事实报假警属于违法行为,既扰乱公共秩序,又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对报假警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文共5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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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4 0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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