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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年的时候,四川省有个叫李成荣的地主,他的妻子李何氏长得十分美丽。当时有个叫周得佶的人在他们家做工,这个周得佶是个好色之徒,李成荣外出做事的时候,他跑去调戏人家老婆,李何氏对他怒斥,制止了他的行为。
李成荣出门回来以后,李何氏耻于说自己被调戏的事情,就说周得佶太过于懒惰,让李成荣把周得佶辞掉。李成荣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这个周得佶做工确实怠慢,但是周得佶曾经多次透支过工资,所以李成荣打算让他把债还清了,再辞退。
结果周得佶色胆包天,他又一次起了坏心思,第二天晚上他又趁机调戏了李何氏,一把将她死死抱住,李何氏挣脱不开,旁边正好有一把草刀,李何氏气恼地直接拿起草刀刺伤周得佶的胳膊和手。而这个时候,听见动静的李成荣也赶了过来,将周得佶制服,把他捆绑之后,打算第二天送官处理。
街坊邻居听到声响之后也赶过来,对周得佶这个无赖流氓痛斥。而周得佶被骂的气恼起来,对李何氏进行辱骂,还说见官之后要污蔑她,让她出丑。李何氏被他两次调戏,本来就怒火中烧,现在一听他说这些辱骂的话,李何氏气得当时就拿刀刺死了周得佶。
因为死了人,官府迅速把抓李何氏了起来。当时这个案子,是由四川总督初步处理,因为此前没有任何案例可循,所以蒋攸恬就以1783年一个妇女通奸又悔过杀了奸夫的案子为参照,判了李何氏死刑。虽然李何氏一时冲动将周得佶杀死,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李何氏太冤了,罪不至死,很多人也在心里为李何氏叫屈。
因为死刑案件都得送到朝廷去再一次审核,当时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审核的时候,刑部人员认为蒋攸恬的处理是正确,所幸当时大理寺少卿杨怿曾站了出来,他说道,李何氏是因为被人调戏,才奋起反抗将人杀死,事出有因,不能这样重判。
嘉庆皇帝看到了这个案件之后,对于四川总督和刑部的处理勃然大怒,还夸赞了杨怿曾,夸他比刑部等人更懂刑法。还说大理寺能够协助刑部,补充刑部的不足。于是在嘉庆皇帝和杨怿曾的帮助下,李何氏被免除了死刑,并被无罪释放。
而李何氏的案件,也给以后的法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再有受辱的女子奋起反抗,将贼人杀死,清政府都以李何氏的案件作为参照,无罪释放这些女子。而且刑部还将这条法令给建立了起来,并将拒奸杀人的规定写进了《大清律例》,那就是规定如果有妇女碰到坏人侵害的时候,奋起反抗,将贼人杀死,是无罪的,可以直接释放。可以说这一条法令保护了古代女性的权益,有着重大意义。
这里再给大家分享另一个案例,同样是清朝的故事,哥哥陶文凤对弟弟陶文麟的媳妇淘丁氏垂涎已久,整天打着弟媳的心思。一天晚上,弟弟陶文麟外出办事未归,于是陶文凤,一手拿刀,一手拿银元,偷偷摸进了淘丁氏的房间,打算软硬兼施,先是许以财物,可惜淘丁氏拒绝了大哥,不肯与之干这种苟且之事,被拒后的陶文凤拿出了藏在身后的尖刀,要求强行非礼。淘丁氏见刀后,担心自己收到伤害,于是假意答应,并趁陶文凤不注意之时,夺过尖刀,将陶文凤砍死。后经官府查实,陶文凤意图非礼弟媳属实,淘丁氏拒奸杀人成立,根据《大清律例》判处无罪释放。看完上面这两个案例,就明白好色之徒调戏女子反被杀时,在清朝是怎么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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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4-29 01: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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