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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六年六月,皇帝传诏天下加“癸未恩科”,以发掘人才挽救行将就木的大明。九月,在崇祯的主持下,这一科共选拔四百名进士,陈名夏也由此成为明朝的末代“探花”。
由于是皇帝火线提拔,这批进士未依常例先下放历练或观政(实习),均被直接委以实缺。陈名夏被任命为翰林院编撰、户兵二科给事中,并可列席皇帝主持的廷议,可谓一步登天。
不过陈名夏还未来得及“治国平天下”,李自成就让他下岗了。
崇祯十七年三月,京师沦陷。自缢未遂的陈名夏与同年杨廷鉴(状元)、宋之绳(榜眼)等一起藏了起来,但很快就被大顺军捕获。好在李自成的左辅大学士牛金星对这批新科进士很有兴趣,陈名夏等人得免议罪、拷饷。
后陈名夏在牛金星的安排下,重返宏文馆(原翰林院)并官复原职。大顺政权速崩后,陈名夏原本不打算降清,但是南京小朝廷却封死他的南归之路。
弘光朝廷为了表明正统,搞了个装样子的“从贼案”。陈名夏在李自成麾下的短暂履历、新科榜眼的身份,加上他在弘光朝廷没什么人缘,一下成了钦定要犯(为李自成开门的兵部尚书张晋彦就未被列出)。
没法南归的陈名夏,只得先跑到大名府躲藏起来。顺治二年七月,见大明复盘无望,陈名夏通过保定巡抚王文奎,向满清投降并拜见多尔衮。入谒睿亲王,请正大位。王曰:“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旋超擢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清史稿·陈名夏传》
陈名夏初见多尔衮就冒天下之大不韪,力劝多尔衮篡位称帝。可见陈名夏对当时的局势以及多尔衮的心理有充分的研究,也敢于投机博位。多尔衮不仅未责罚其大逆不道、图谋不轨,还作为心腹开始提拔、培养这个降臣。
弘光政权覆灭后,为快速平定并有效管理南方,九卿及科道言官联合向多尔衮提出一个建议,效仿明朝在南京设置陪都朝廷。在那个通信、管理能力低下的时代,这个建议无疑可以大大提高清廷在南方的行政管理、军事组织等效率。
陈名夏却敏锐意识到多尔衮不愿意。
并不是他们看不出这个方案的好处,而是满清高层已持续十几年的权力斗争,让多尔衮觉得他的政敌会借这个机会在南方经营与他对抗的势力。师定江南,九卿科道议南京设官。名夏言:“国家定鼎神京,居北制南。不当如前朝称都会,设官如诸行省。”疏入称旨。《清史稿·陈名夏传》
因此陈名夏选择再博一次,“替”多尔衮开口,站在群臣对立面,奏请朝廷以一都制天下。结果多尔衮不仅顺势接受,也更加看重陈名夏。
顺治三年,因父丧陈名夏需返乡守制。多尔衮原本欲夺情,后在陈名夏的坚持下才同意其返乡,但是要求他次年还朝回任。
顺治五年七月,为加强满汉合作巩固皇朝统御,以及皇帝和摄政王之间的争权,清廷在六部和都察院增设汉尚书(左都御史)一名。多尔衮借机任命陈名夏为吏部汉尚书,既是加强对权力的控制,也是对心腹的提携。
做为回报,在陈名夏的出谋划策下,多尔衮及其党羽通过暗箱操作、舆论施压,迫使顺治在当年十一月诏告天下,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这是多尔衮的顶点,也是顺治的耻辱。
陈名夏不仅有本事赢得多尔衮的青睐,他还利用朝廷的矛盾和顺治一系维持着不错的关系。
当时清廷除了多尔衮与顺治争权、满汉冲突之外,还有一个矛盾点–前明降臣的“南北之争”。
注:清初汉臣之间的南北之争,实际是明末党争的延续。被斗争到南京的官员们(以东林居多)降清后成为“南党”,而清军入关前在辽东收降的官员和北京朝廷降臣组成了“北党”。
陈名夏就利用多尔衮对他的重用,获取了另外一个重要身份--“南党”领袖。这让顺治为了朝堂的平衡,也不得不拉拢、重用他。而陈名夏也未借势而骄,和顺治派的骨干索尼关系也非常不错。
因此多尔衮死后,陈名夏不仅未倒在反攻倒算的浪潮中,还被加太子太保衔并授弘文院大学士一职,地位得以进一步攀升。
顺治八年五月,御史张煊弹劾陈名夏、洪承畴(左都御史)结党行私、铨选不公等罪行。顺治命巽亲王满达海,召集诸议政王大臣审查。陈名夏的密友谭泰(满吏部尚书),申辩张煊所奏不实并隐藏参审大臣的反对意见,最终导致张煊诬告罪成立被处死。
八月,谭泰因阿附多尔衮、擅权乱政等罪被顺治处死,其炮制的“张煊案”也被顺治要求重审。见苗头不对,洪承畴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过往罪行以及和谭泰的关系,因态度老实而获顺治宽宥。
陈名夏则又想搏一搏。他在复审中倚老卖老,面对诘问只是不断哭诉当初的“投诚之功”,并闹着要以死明志,总之就是不认罪。此辗转矫诈之小人也,罪实难逭!但朕已有旨,凡与谭泰事干连者,皆赦勿问。若复罪名夏,是为不信。《清史稿·陈名夏传》
虽然顺治很反感陈名夏这种小人行径,但因他之前就“谭泰案”表示过不牵连攀附,因此对陈名夏只是去职处理(保留官品)。到年末,又命陈名夏署理(暂代)吏部尚书,补内秘书院大学士。似乎又博到一把。
顺治十年二月,原兴安总兵任珍私刑杀人,为免责贿赂兵刑二部。此案被人告发后,任珍被革去世职。四月,任珍的婢女状告任珍被处罚后“家居怨望,口出不轨”。刑部审理后,拟判任珍死罪。
但是顺治以“任珍曾立大功,所犯情罪亦重大可耻”为由,要求九卿科道集会讨论处罚意见。
顺治明显是不想处死任珍,不然他没有必要大张旗鼓的搞廷议。他的目的大概有两个,一是示恩汉族降臣,缓和已经很尖锐的满汉矛盾。二是调动满族官员参与朝堂文职工作的积极性(当时满族很崇尚军功)。
廷议中满族和汉军旗(北党)官员认为“贰臣”心生怨言、意图不轨就必须严惩,要求判斩刑。而以陈名夏为首的二十七名汉官,则联名为任珍求情。这本没什么,但是陈名夏的理由,“任珍俱不承认,若以此定案,反开展辩之端,不若坐以应得之罪”,却激怒了顺治。
什么人要“展辩”?“应得之罪”是什么罪?
对于“展辩”,陈名夏的解释是,任珍如果不服、不认罪就判刑,朝堂会起争议,这就是他所说的“展辩之端”。对于“应得之罪”,陈名夏的回复为,“口出不轨”难以查实,要处罚任珍还是以之前的“私刑杀人”来判。
这在顺治看来就是两面讨好、拉帮结派。最终顺治以“以巧生事,又欲以巧止事…溺党类而踵敝习”,将陈名夏削去官衔二级、罚俸一年并罢署吏部事,其余二十多名官员被论死、流徙或革职。
这次投机让陈名夏在朝堂的地位锐减,重压之下他又博了一次,结果输了命。
顺治十一年二月末,热衷汉化的皇帝一时兴起将前明朝服带入内院。陈名夏莫名的觉得自己的机会又来了,于是上奏朝廷倡议恢复汉人习俗,“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一直看陈名夏不顺眼的宁完我(北党领袖之一),当即上《劾大学士陈名夏结党怀私情事叵测疏》。
弹劾陈名夏行事叵测、结党营私、纵子行贿、涂抹票拟等罪。并重点举报陈名夏曾说过“要天下太平,只依我一两事…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称陈名夏“痛恨我朝剃发,鄙陋我国衣冠”,包藏祸心当处死。
三月初二,顺治亲自讯问并命宁完我和陈名夏对质。陈名夏在辩称宁完我诬告他多项罪行的同时,承认自己说过留发复衣冠之事。
其它事项都是内部矛盾,最多扣个奸佞的帽子。但是复明朝衣冠则涉及到了剃发国策,以及是否承认满清正统了。性质完全变了,结局也自然会变。“北党”成员陈铨(弘文院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刘正宗(弘文院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等人也纷纷落进下石,奏请朝廷严惩陈名夏。
三月十二日,陈名夏被顺治亲裁,绞刑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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