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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王俊杰 通讯员王莎莎 付永成)焦作市修武县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近日,该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孙某某与申请人修武县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孙某某承包申请人修武县某公司的厂房基础和配套工程,其中厂房基础每个800个,水池每平方1050元,水池外单跑道每米700元,水池外双水槽每米7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因水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申请人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鉴定确定工程价款,申请人修武县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水池质量进行鉴定。
修武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在收到双方鉴定申请后,经过对案情的分析和申请标的的初步测算,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费用较高,对于这明显高于诉状中请求的数额,双方不知如何是好。为尽快了结此案,技术室工作人员分别约见双方,向其讲解鉴定结论存在不确定性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帮助他们权衡利弊,劝其谨慎行事,引导当事双方坐下来谈。
经过技术室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双方当事人同意自行协商解决纠纷,自愿撤回鉴定申请和诉讼请求,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修武县人民法院以鉴定为抓手,贯穿指导、调解于始终,因事制宜、视情定策,制定诉前鉴定机制,努力让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申请撤诉或达成调解方案后申请司法确认,节省了费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对于诉前鉴定意见出来的案件,件迅速移交至法院“诉前调解案件中心”,由专业的调解团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明确的鉴定意见,准确预判风险,清晰争议焦点,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事半功倍。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及时流转到业务庭室,进入诉讼程序,诉前鉴定意见可被直接采用,助力审判提速。
【编审:秦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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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27 23: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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