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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金蕾)春节即将到来,放珠镇永安村的周某某却始终愁眉不展。看着自家林地里被倾倒的十几吨土石方与受损树苗,心中愤懑难平。
原来,海螺村村民何某某在修建农村自建房时,将地基开挖的土石方倾倒至相邻的永安村周某某林地内,造成树苗损毁、林地地力下降。周某某多次与何某某交涉未果,后经村委会、派出所调解均无实质进展,遂向杨家湾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林地原状。
收到起诉状后,法庭第一时间分析案情并组织干警赶赴现场实地勘验。经勘查,涉案林地坡度较陡、土石方倾倒范围较广,恢复原状成本高、难度大,如仅“按程序”立案受理,则可能出现判后执行难、维权周期长,社会效果差等问题。为此,法庭立即启动“法庭+N”工作法,将案件推送至镇综治中心,并先后组织多轮现场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情绪对立,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

先行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法庭干警并未就此止步,通过深入走访查明矛盾症结:何某某系误认林地权属,属于过失侵权,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对恢复费用金额存有异议;周某某的心结则在于对方事前未予告知,感觉未被尊重。法庭找准其家属作为沟通突破口,同步联动镇综治中心、海螺村与永安村“两委”干部协同劝解疏导,以乡情民俗缓和对立情绪,结合新年将至、邻里以和为贵的契机,向当事人释明侵权相关法律责任。
在法庭、综治中心与两个村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心结逐步化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何某某支付林地恢复补偿款4000元,由周某某自行恢复林地,双方握手言和、当场履行。离开时,周某某笑着说,地里的土石方解决好了,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何某某也说,可以安安心心过年了!
此次纠纷在诉前圆满得到解决,是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法庭+N”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法庭主动深入基层、靠前司法服务,联合综治中心、村社等多方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让群众卸下心头包袱、安心欢度新年,以司法温情守护乡村和谐安宁。
一审:韩春华
二审:张扬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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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2-14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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