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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连云港日报
策划:范伟义 杨占厂
本期出镜检察官:陶建民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近日,利用“跑分平台”为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黑灰产非法转移、结算资金,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的刘某、王某伟等18名被告人,经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缓刑一年不等刑期,并均处罚金。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山东籍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为“世界商城”平台代理,组织安排王某伟通过该平台进行跑分,帮助境外赌博网站进行资金代结算,并从中获取提成。后王某伟在山东省东营市先后发展姚某、王某凯、王某营等16人为下线,下线人员享受跑分金额0.5%-0.7%不等的比例作为好处,同时刘某、王某伟从下线人员的跑分金额中获取提成。18名被告人共非法获利237万余元。
2022年7月2日,灌云县公安局接到连云港市公安局移交线索后立案侦查,迅速将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办理刘某等1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灌云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将证据关口前移,完善证据链,严把证据关,并依法对1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徐云刚 陶建民)
【检察官说法】
“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跨境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犯罪分子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检察官提醒,“跑分”参与者即使在与上游犯罪分子没有事先共谋的情形下,也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洗钱罪、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罪、诈骗罪等,并非不法分子宣传的“低风险高利润,兼职赚外快”。“跑分”刷钱有“违”险,触犯法律受严惩。
(检察官说法第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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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0 1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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