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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山西晚报
太原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每天至少2小时,收费1.0元/生·小时起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 实习生 王玉玮)4月1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获悉,太原发布了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城公办中小学等学校自主开展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该规定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此次执行范围为:太原市开展课后服务的公办中小学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价形式:太原市公办中小学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开展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全面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太原市正常下班时间。
收费标准:公办中小学校:小学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0元/生·小时;初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0元/生·小时,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3元/生·小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2.1元/生·小时;初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3.0元/生·小时。寄宿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已纳入教育教学成本,不再收取课后服务性收费。
课后服务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学期由学校向学生收取。收费时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税务发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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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5 1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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