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来宾日报
来宾讯 近期,我市发生两起因快车、超车引起的典型交通事故。来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人应尽的义务,安全文明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11月21日18时许,金秀瑶族自治县境内X645线13公里800米路段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陶某驾驶的桂B3****白色小车在急弯路段时,强行越过道路中心线(双黄实线),占用对方行车道超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桂BF****灰色小车迎面相撞,导致事故发生。
此事故中,陶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中间施划有双黄实线的路段驶过左侧车行道,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据此,金秀交警依法认定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金秀交警依法予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
12月12日1时许,兴宾区飞龙路与文化路路口发生一起三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路口信号灯为黄灯,为了抢行,何某驾驶的沿飞龙路由南往北行驶的桂GX***1小车,与杨某驾驶的沿文化路由西往东行驶桂GJ***7小车发生相撞,杨某驾驶的桂GJ***7小车失控又再撞上陈某驾驶的桂GM***6小车。
交警通过结合双方陈述以及调查取证,最终认定:何某与杨某在本次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均有责任,陈某驾驶的机动车正常在道路上行驶无责任。
弯道不允许超车、路口遇黄灯减速慢行,这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文明规定的。但是上述两起案例中的驾驶人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彭子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31 09: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