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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阳)为切实推进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动现代化城市建设,促进土地统筹有序开发和优质高效利用,日前,湘潭市印发《湘潭市加强土地利用促进城市更新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从“调控土地总量、优化控规单元、规划指标平衡、集中成片开发”等方面提出10条促进城市更新的重点举措。
《措施》创新提出预告登记转让、临时使用、闲置土地、“等价置换”等多种盘活利用方式,进一步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土地、用市场化模式运营土地,让土地活起来、转起来。同时,向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亮剑”,明确实施严格的“增存挂钩”,对于未完成存量任务的区、园区,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从源头上倒逼存量建设用地处置。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措施》提出,优化城市更新单元管控。在特定条件下,可适当放宽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间距、绿地等管控,更新改造的非独立公益性社区设施可不计入片区容积率。
在开发运营方面,湘潭市将科学精准划定综合片区,鼓励集中成片开发,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理念引入社会资本方,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多方共赢以及项目整体绩效最大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更新单元内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实施。
如何做活“市场”配置?《措施》明确,允许办理土地分割、转让手续,支持“商改居”,鼓励开发改善性住房等。对于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特殊项目,实行市场化的定价规则,形成与市场价格紧密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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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09 0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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