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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3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通讯员 李小鹏 梁译丹)捡到他人遗忘的挎包,没有归还失主,反而起了贪念盗取包内现金,其不知已经犯法。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海岸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戚某乘坐网约车时有意“捡”走了上一位乘客遗落的挎包且拒不归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戚某指认盗窃挎包时所乘坐的网约车。图片由海口海岸警察提供
2023年12月16日18时许,红岛海岸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女士(化名)报警称,其刚刚乘坐网约车后,将挎包落在了车上,包内有数千元现金、充值卡等财物。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查询到网约车车主信息并联系上了车主本人,但车主在车上来回找了几轮都没有发现刘女士遗失的挎包。
民警初步推测,刘女士的挎包有可能是被下一名乘坐该网约车的乘客捡走。随后,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和周边视频监控分析,追查到“捡”挎包的男子戚某。经民警与戚某联系,其拒不承认在网约车上“捡”到挎包。
犯罪嫌疑人戚某指认丢弃盗窃的挎包的地点。图片由海口海岸警察提供
12月18日13时许,民警将戚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起初,戚某仍狡辩其没有见过刘女士的挎包,但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戚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实施盗窃的行为。
据戚某交代,其一上车便看见了刘女士落下的挎包,打开看了后发现里面有数千元现金,便见财起意,自以为在网约车上“捡”到他人财物不算违法犯罪行为,在到达目的地下车时将刘女士的挎包一起带下了车。而后戚某将包内的值钱物品抽出,将挎包丢弃在了附近的垃圾桶。后民警根据戚某供述,在其家中搜出了部分还未使用的赃款。
犯罪嫌疑人戚某指认还未使用的赃款。图片由海口海岸警察提供
目前,戚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市民要积极践行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捡到的遗失物、遗忘物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同时,在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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