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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三亚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佳)12月26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三亚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工作,存量房交易时,不再需要卖方提前结清房屋现有贷款,即可通过线下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带押过户”就是由此而来的约定俗成的称呼,即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推行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服务,主要针对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卖方尚未结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并只有单个抵押权登记的情况,由买卖双方与相关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无需提前结清卖方原贷款,即可通过线下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登记,实现存量房“带押过户”。 同时,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也适用于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和因继承、离婚析产、名称变更等导致过户的业务类型。具体工作流程包括贷款审批、签订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和结清贷款等环节。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联动及建立信息实施共享机制,做好“带押过户”政策宣传解读、服务指引以及问题回应,做好风险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逐步探索实施跨行及“组合贷款”业务,同时根据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宽“带押过户”政策适用范围。
“这是在海南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带押过户”落地后能够缩短二手房交易周期,节省过桥资金成本,降低买卖双方风险,积极推动盘活二手房市场,畅通房产市场交易循环。目前,中心已开展“带押过户”登记工作,市民可到窗口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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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8 0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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