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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从现在起,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检察院接受讯问时,可以享受到沁水县人民医院提供的全方位医疗保障与服务。这一举措源自沁水县检察院与沁水县人民医院共同签署的《办案安全医疗保障协议》,旨在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充分保障涉案人员的身体健康权益。
3月7日,沁水县检察院与沁水县人民医院召开联席座谈会,双方就《关于检察机关与医疗机构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的意见》进行充分交流,签署了《办案安全医疗保障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沁水县人民医院作为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定点医院,为涉案人员提供健康检查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以确保相关案件工作依法、有序、文明运行。此外,沁水县检察院还将在办案区设置专门医疗室,保障办案应急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协议》还从医疗救治联络、医检职责义务、应急救治、急救技能培训和保密回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办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更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它不仅是文明、公正、安全执法的重要保障,也为推动县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这一创新性的“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沁水县检察院与沁水县人民医院共同携手,为涉案人员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办案环境,充分展现了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与司法进步。
(来源:晋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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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1 14: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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