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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张新征
二手车交易作为最近几年兴起的行业,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然而,由于该行业专业性较强,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对等的信息壁垒,加之商家多重“套路”,消费者购买二手车要谨慎“避坑”。近日,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购买二手车引发的纠纷。法院查明,家住定兴县的王某在尤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支付了购车款2.7万元。购车后,王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左后灯不亮、右侧车门进行过更换、变速箱也存在维修痕迹,与尤某出售车辆时承诺的无任何质量问题相悖。
经查询,王某还发现该车已有过三次过户,到他这已经是“四手车”,并非尤某所说的二手车。王某认为尤某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汽车质量问题,且交易价款远高于市场价值,显失公平,于是起诉到法院。定兴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相关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案情实际,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通过多次询问,组织调解,被告尤某的态度最终发生转变,同意返还原告王某1万元购车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化解。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擦亮眼睛,买前多做功课,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如遇问题可以选择以下解决方式:首先,协商解决,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仲裁机构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另外,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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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2 1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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