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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去年以来发送2218份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合肥中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
本报讯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5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合肥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3件共计229名被告人,对141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166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对14名被告人以及6名被害人适用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对4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宣告适用“职业禁止令”。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合肥法院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通过庭前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庭审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方式,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对于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缺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218份,家庭教育令56份。
合肥两级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个一百”法治宣传活动,为学校、社区提供法治宣传服务。在全市两级法院中遴选150名审判一线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所在辖区的法治副校长,已有82名法治副校长与所在辖区的中小学校签订了聘书,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21场882人次,邀请旁听庭审11场443人次,举办法治公开课71场17501人次,开展模拟法庭16场546人次,发送司法建议函2份。
合肥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古开利表示,合肥中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判处监禁刑的少年犯,与未管所建立联系,定期考查、回访监禁刑少年犯的学习、生活、改造情况,帮助他们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念和勇气。
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对103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定期对发生校园伤害案件的学校进行回访,分析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建议。2022年以来,市中院共对4所发生校园伤害案件的学校进行回访座谈,研讨防范措施。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典型案例
校园内嬉戏磕断门牙 法院:三方都有责任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程某某均就读于肥西某学校。2021年1月18日上午课间休息时,周某某在走廊上跑至程某某处被程某某抱住,随后被告程某某抱着原告周某某嬉笑向原告前方行走至墙边时,原告摔倒受伤致使门牙断裂。
事故发生后,周某某前往口腔医院就诊,经诊断为11冠根折,牙震荡,共计花费医药费9075.98元。周某某对其后续医疗费申请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周某某18周岁之前树脂冠修复费用一般约人民币400元,每2年更换一次;18周岁以后烤瓷冠修复费用一般约人民币6000元,每10年更换一次。周某某与程某某及肥西某学校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肥西县人民法院酌定原告周某某、被告肥西某学校以及被告程某某的责任比例分别为10%、30%、60%。程某某系未成年人,其责任由其监护人即程某、黄某承担。最终判决程某、黄某赔偿原告35214.53元;肥西某学校赔偿原告17607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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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31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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