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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景粼天序小区位于西安市凤城七路上。据业主李先生所说,小区是2023年春季交的房,他则是今年5月底入住的。
“交房的时候,要求我们签物业增值服务协议,不签就不给交房。自业主收了房,物业费一直按3元/平方米收。”
李先生了解到,就他住的高层住宅,如果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的收费标准是2.2元/平米。
“我们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收费太高,但实际上没有享受对应的服务。就用物业说的清洗外立面一项服务说,去年清洗了一次,今年就没清洗过。因此,很多人不愿意交物业费。”
李先生所在的业主群,业主不止一次在群里讨论物业收费过高一事。一位业主曾呼吁取消物业增值服务,多位业主表示支持。
近来在群里,大家讨论的新话题是物业将物业费与暖气费捆绑收取。业主要想供暖,就得补缴前期拖欠的物业费。
11月9日,李先生去物业办公室缴纳暖气费。遇到的情况与群里讨论的一样,不补缴物业费,物业就不收暖气费。
11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龙湖•景粼天序小区,物业办公室关门无人。通过李先生,记者联系到一位物业管家。
这位管家说到,取暖费与物业费目前在系统上是一起缴的。对于业主分开缴纳的诉求,公司尚在走流程审批,流程何时走完,她不清楚。
至于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包含了2.2元/平米的基础物业费和0.8元/平方米的增值费用。增值费对应的服务有外立面清洗、送快递、路面清洗等。
物业管家说,很多业主对物业费有疑议不交费,他们也向公司领导反映了这事。
针对小区物业将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费的做法,10日下午记者将情况反映至西安市未央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将前往核查。
律师说法:
业主对物业收费有争议,可向价格监管部门投诉
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高价收取服务费却不履行相应的服务一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内容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公开的原则,如果物业在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未列出增值费用,那么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另据《民法典》关于公平交易选择权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涉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原则,如果物业以交房作为条件,强迫业主签署增值服务协议,则侵犯了业主的自主权利,涉嫌强迫交易。
赵良善表示,不论是否涉嫌强迫交易,物业在业主签署有关增值服务的合同之后,并未履行增值义务,属于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的履行合同,如物业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后果。
赵良善指出,基于此,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有争议,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退还此部分费用。如协商无果的,业主可以向价格监管部门投诉反馈,有关部门会查证物业的违法行为,并且要求物业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比如说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主张撤销物业服务合同关于增值服务条款并退还有关费用。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费用收据、服务记录、照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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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常彭朵 文/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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