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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 (记者/乔晓莹)12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的通知上了解到,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与在邕(含中直、区直单位)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的,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
通知明确,购房范围为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而且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是实际购房人;时间范围是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期间。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补贴发放方式是先缴纳契税、后补贴相应金额。需要提醒的是,购房人应当在契税完税之日起90日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此外,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不予以补贴;在取得毕业证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取得毕业证时(含当日)至取得毕业证的次年年末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在取得毕业证时(含当日)至取得毕业证的次年年末期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及以上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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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6 1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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