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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许杨磊 本网记者 杨昌鼎) 9月20日,高速交警玉屏大队在辖区大龙匝收费站开展夜间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0时10分许,一辆“湘CE****”牌白色小型轿车在出大龙收费站依法接受检查时,执勤民警明显闻到了酒气,便立即对该驾驶员做呼吸式酒精测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女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严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严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现场开具了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凭证。
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名叫严某,湖南新晃人士。当天下午前往黔东南岑巩出差谈生意,就和生意伙伴喝了几瓶啤酒,结束准备回老家时,本来想着找代驾,想着晚上跑高速交警应该不会查,遂抱着侥幸心理从岑巩收费站上站,不料在行驶至大龙匝出站时,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严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袁小娟
三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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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9-24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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