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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恩施日报
通讯员 魏雪娇 郑 琛
“现在我们实行套种,公司生产经营有了保障,其余几十亩农田在修复中。”2023年12月20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镇某村基本农田修复情况时,返乡创业的小张(化名)向检察官介绍。
2023年9月,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助力流域治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某村基本农田十分荒凉。检察官通过走访周边村民、询问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到,这片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用来养殖鱼虾。
2019年,小张从华中农业大学毕业后,想利用所学造福家乡,于是通过集约经营方式在该村租赁90余亩土地,养殖小龙虾等水产品。
几年来,小张的公司凭借过硬生产技术让周围30余名村民有了稳定收入。
“我们租之前专门到相关部门咨询过,这些地都是普通农田。”面对前来调查的检察官,小张十分疑惑。租用时,土地性质究竟如何?为弄清事情来龙去脉,检察官运用“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邀请建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人员借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确定涉案土地的性质,并全面调取2019年至2020年前后该村土地性质的相关图纸。
调查发现,小张租用土地时,土地确实是一般农田。2019年下半年,全国土地第三次大调查时,被租用土地调整为基本农田,但小张并不知情。
“土地性质更改,镇人民政府应该进行公示,并设置公告牌。”2023年10月17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是否应当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进行听证,得到听证员的一致支持。
2023年10月19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设立公示牌,公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信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宣传,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的行为进行依法妥善调查处理。
当地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启动全面调查整改,设立公示牌,对该村基本农田范围进行公示,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政策,鼓励集约节约用地,规范基本农田管理。
“占用基本农田养殖是不对,但以后我的生意怎么办啊?”基本农田要保护,企业也要生存发展。
为实现“双赢”,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多次通过圆桌会议,与建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磋商。
小张租用的土地中,部分可以直接复耕复种,但还有部分土地因地势原因长期湿涝,农作物产量低,一直处于抛荒状态。经与小张充分沟通,又咨询专业的第三方测量机构,决定因地制宜,对土地进行分类处理:对可以复耕复种的进行复耕;对长期湿涝土地,进行莲藕龙虾套种套养,不仅确保基本农田得到保护,也能提升产量,维护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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