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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凡人小事”典型宣传活动,通过一个个“深”“活”兼具的小故事、小案例等“小切口”展现法院工作中的平凡英雄、凡人善举。
人间烟火,最是平常。这是法院里的平凡故事,是普通法官的日常工作,却也寄托着老百姓挂牵的生活和普通人稳稳的幸福。
滨州法院的凡人小事,我来讲,邀你听!
为了72户业主“有家有业”的安全感
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意味着家,一本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是有家有业的安全感。
但在山东邹平的黛溪街道办事处,72户业主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迟迟未能拿到不动产权证。这既是业主的心病,也是黛溪街道办事处的困扰。
“从买房到现在已经15年了,当年还叫房产证,现在改叫不动产权证了,可我们的证连个影子都没有,同志你说咋能不急?”业主陈先生心急嘴也快。
“业主们隔三差五就来办事处反映问题,我们也急,但房子的建设方是村集体企业,后来企业改制成公司,我们一直督促公司补齐办证手续,但到现在还差购房款发票。没发票,手续不全,就没法办证”,黛溪街道办事处很是焦虑。
“我们企业早就改制了,经手人也换了好几拨,当时的情况谁都说不清楚”,企业负责人也很无奈。
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要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因先前村集体企业存在种种运营不规范的情况,加之改制过程中,企业资料多有遗失,无法为业主们提供购房全款发票,事情陷入僵局。
在邹平市组织的多元解纷联席会议上,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再次把问题抛了出来,“这种情况,咱们法院有没有办法呢?”
“这是党委政府的心事,更是老百姓的大事儿。”虽然纠纷没有形成案件,进入法院,邹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国还是决定接下这份事关老百姓“安家落户”的困扰。
邹平市法院组建了案件处置专班,专班成员在进行了充分现场和背景调查以后,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镇街职能部门、房产企业和72户业主,3天时间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
业主作为原告起诉房产企业,要求办理配合不动产登记手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基本事实达成一致意见,法庭核实纳税情况后,作出协助办理过户的民事调解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凭民事调解书及强制执行文书办理不动产权证。方案一出,得到了业主、企业和街道办事处的一致认可。
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审查了全部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为72位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近日,在邹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大厅里,业主们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红本本”,黛溪街道办事处一次性解决了困扰15年的群众信访。
对于法院和各部门的协同办理,陈先生表示很满意。“这不止是一张产权证明,更是咱老百姓‘有家有业’的安全感,从此以后就真的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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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8-27 2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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