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财经

V观财报|祥云飞龙等5公司年报“难产”被警示

类别:财经 发布时间:2024-06-14 19:54:00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云南证监局网站消息,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祥云飞龙”)等5家新三板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警示。

祥云飞龙

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祥云飞龙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祥云飞龙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龙、时任财务负责人杨丽萍、时任董事会秘书周欣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发决定对祥云飞龙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祥云飞龙成立于1998年,以二次物料作为主要生产原料,以0#锌、精铅、铟、银、金、冰铜等为主要产品。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挂牌。

6月14日,祥云飞龙发布公告,若公司未能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欣绿茶花

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欣绿茶花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绿茶花”)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4月30日,欣绿茶花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勇俊、时任财务负责人孙嘉錡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未披露风险提示临时报告

欣绿茶花在确认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后,未及时对无法披露事项进行风险提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勇俊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欣绿茶花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欣绿茶花是一家集茶花品种收集、选育、研发、快繁、无土基质栽培及相关产品综合开发为一体的科技型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系茶花盆景、盆花以及苗木。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挂牌。

ST东达

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ST东达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ST东达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郭力豪、时任董事会秘书赵亮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ST东达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ST东达主要从事港口开发与经营、港口装卸、仓储和货物运输等经营管理业务。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挂牌。

6月3日,ST东达公告,公司因未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被强制摘牌的风险。

ST云中药

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ST云中药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ST云中药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坤、时任财务负责人郭开文、时任董事会秘书姜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ST云中药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ST云中药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食品的批发贸易。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挂牌。

6月4日,ST云中药公告,力争于2024年6月28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三江并流

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三江并流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江并流”)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欧锡均、时任总经理欧鑫、时任财务负责人刘明艳、时任董事会秘书金华友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三江并流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三江并流成立于2004年12月29日,主要从事肉牛养殖、屠宰、分割、销售;肉牛粗饲料种植,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开发、餐饮服务、国内贸易。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挂牌。

5月31日,三江并流公告,若公司无法在2024年6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启动强制摘牌程序,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为准。(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14 23: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晶欣股份及董事长韦信铁等收警示函 未按期披露年报
...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实际控制人为谢桂萍、韦信铁,一致行动人为谢桂萍、韦信铁。公司第一大股东谢桂萍持股41.95%,第二大股东韦信铁持股
2023-08-08 17:18:00
4家滇企被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普通合伙)签订业务约定书,在已知无法于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情况下,仍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3-07-11 05:57:00
三家陕西新三板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被警示
...长及董事会秘书亦分别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新三板年报披露截至时间为4月30日。近期,各地证监部门集中对未按时披露年报的挂牌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而若截至6月30日(
2023-07-05 08:39:00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陕西秦川大厨收警示函
近日,陕西证监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某、袁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西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
2023-08-09 14:18:00
非上市险企半年报:六成企业盈利 人身险亮眼财产险平淡
东方资讯消息,据统计,近日144家非上市险企披露了2024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除信泰人寿外,在已披露净利润数据的143家险企中,88家实现盈利,占比61.54%,包括人身险公司
2024-08-14 15:51:00
盛安传动被出具警示函
...误。该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以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
2024-01-25 09:49:00
【网络中国节·春节】好运接龙|正月初六会长龙 绕得幸福祥云开
金龙献瑞,龙行大运。2024年春节假期,贵州日报天眼新闻从正月初一起至初八每日讲述一处藏于贵州大地、富含浓厚“龙”文化烙印的独特景观。“龙景”探索之旅,不仅是对贵州特色生态、文化
2024-02-15 13:19:00
因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违规,联创投资及相关人员艾迪被警示
...(以下简称“联创投资”)及其相关人员艾迪发布了出具警示函的决定,以严惩公司违规担保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法行为。经详细调查,联创投资被查明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要问题是
2024-08-21 09:21:00
在中报季即将拉开帷幕的当口儿,部分银行2023年年报数据却仍成“谜”。7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不少非上市中小银行虽按时在官网披露了2023年年报信息,但想查询相关数据却
2024-07-23 00:20:00
更多关于财经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