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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鞋子合脚
脚才会舒服
只有准驾相符
并守法上路行驶
驾驶人和乘坐人才会安全
但偏偏有人不这么认为
明知道自己没有相应的驾驶证
还要“好心”帮朋友分忧解难
结果“好心”办了坏事
不仅扣分还要罚款!
12月9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组织警力在G7212线柳北高速武宣东收费站,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14时2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桂R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出示的驾驶证为“叶某”,而照片与本人差异较大,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怎么差这么多?怎么看都不像啊?
没差,长胖了,这几年长胖了好多,衣服都宽了。
经进一步询问,司机不仅没有带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也不记得了。面对诸多疑点,民警决定将司机带到检查点作进一步调查。
在检查点,司机一再声称其就是驾驶证上的本人,但民警问其出生年份时,他却说不出来。司机的表现让民警坚定了自己的猜测,其中肯定存在问题。
民警耐心对司机进行劝诫,从冒用他人证件、无证驾驶的危害,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详细地向司机作了解释说明。
在民警的心理攻势下,司机“叶某”交代了实情。司机为陆某明,广西贵港人,持有A1类驾驶证,而此类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质。
据陆某明交代,其出示的驾驶证是他朋友叶某的,叶某晚上开车累了,正在车上休息。他心想交警应该不会检查那么仔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帮朋友开车,没想到还是被查获了。
民警叫来叶某进行了询问,叶某称对陆某明持有的驾驶证为A1类驾驶证不知情,“我知道他有A证,但我不知道他没有A2”,陆某明只告诉他是A类驾驶证,自己没有仔细了解查看。
经过民警的耐心讲解和教育,陆某明和叶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承诺今后再也不会以身试法。
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陆某实施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不同的车型在操作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在不具备熟练操控能力,没有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缺乏对该车型的系统训练。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上路行驶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继而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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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3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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