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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常德市鼎城区农村地区基本上每家每户有一到两辆摩托车或电动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广大农村群众上下班、进城务工、接送孩子上下学、赶集、去菜市场买菜、走亲访友的主要交通方式,在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鼎城区国省县乡道路线长面广、道路里程长,农村地区涉摩、涉电事故占比较大,面对涉摩、涉电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鼎城交警大队从2021年6月开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协调联动,多方发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六强化六到位”举措,全面提升戴盔率。
通过持续、有力整治,鼎城区2022年涉摩、涉电警情和交通事故实现双下降,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领导力量,谋划到位
鼎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立杰多次深入鼎城区农村地区调研,督导农村地区“两车”整治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4月13日,鼎城区召开了一季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会上,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主任、区交警大队长郑立军对前期“戴帽工程”滞后原因进行了全面剖析,就推进“一盔一带”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强化长效机制,合力到位
为深入推进“戴帽工程”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鼎城区成立专班,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区道安办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组织及学校、企业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和任务。乡镇(街道)积极组织社区网格员、镇村干部、“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群防群治力量每日上路,加强对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普及安全头盔知识。
强化考核奖惩,责任到位
2022年9月,由鼎城区文明创建办、平安办、道安办联合制定了《关于鼎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八个一律”严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责任分解到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市监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乡镇、街道等部门,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以镇人民政府为中心,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在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上形成“镇政府主导牵头,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及广大党员带头当示范做表率”的工作局面。每周由区道安办、区整治办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文明单位及平安建设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分别交由相关考核单位考评时予以扣分。
强化宣传攻势,氛围到位
区交警大队在开展“戴帽工程”行动过程中,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两站两员”作用,积极开展“戴帽工程”主题宣传活动,张贴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八个一律”处罚措施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戴帽工程”整治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戴帽工程”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依托中小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依托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
民警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强化专项整治,管控到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区交警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022年7月起采取“流动上牌网点+送牌进社区”多效结合的方式,高效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问题;推动行业、园区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两车”戴盔率,各农村中队每月逢五逢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流动巡查行动,迅速在农村地区掀起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高潮。
民警烈日下为群众免费上牌。
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到位
乡镇政府、派出所、运管、交警中队开展联合整治,在农村道路主要路口设卡设点,严厉打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对未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向违法行为人普及“一盔一带”常识及规范使用知识,引导其自觉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提升防护意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2021年6月至今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起,办理非法非标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及非法加装伞具等案件44起,有力打击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规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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