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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重庆晨报
法院公布三起涉酒典型案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春节聚餐多 饮酒劝酒要有度
过节大家在一起吃美食 资料图 新华社发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资料图)
春节的脚步渐近,亲朋相聚,酒成了不可或缺的佳酿。然而,伴随着酒意的涌动,法律风险也随之悄然滋生。
2月1日,秀山法院审理的3起案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饮酒需谨慎,不要随意劝酒、灌酒,陪酒也要格外小心!以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和后果。
案例一
饮酒组织者坠亡 家属索赔超百万
去年2月,刘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身亡,其父母将6名“同桌饮酒者”及某歌舞厅经营场所管理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4万余元。
据了解,事发前一日,刘某某与田某某、晏某某共5人一起聚餐喝酒,过程中无人劝酒。酒足饭饱后,刘某某又联系另外2位朋友准备去KTV唱歌,在此期间,杨某、晏某某、周某某三人曾提出开房休息,甚至晏某某还邀请众人前往其家中休息,但均被刘某某婉拒。最终,只有晏某某因妻子接走而提前离开。
事发当日凌晨2点左右,刘某某等6人抵达某KTV场所继续唱歌饮酒。这次聚会中,众人并未有劝酒行为,甚至还劝刘某某有所节制,其中3人在唱歌过程中先后离开了歌舞厅,最后仅刘某某、田某某、杨某还在包房内。
凌晨5时左右,三人准备离开,走出之后杨某、田某某发现刘某某未跟上,两人前后多次在包房通道、包房对面通道、歌舞厅所在一楼处寻找刘某某,田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刘某某但始终未能接通,两人误以为其已自行离开才前往酒店开房休息。孰料,6时许,某商场保安在一楼发现刘某某已经不幸身亡,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鉴定,死者刘某某是从某KTV大厅南侧的消防门处到达商场东南角的天台后坠亡的。在这个过程中,他翻越了高约1.5米的围墙,到达天台围墙外侧的横梁上,并在上面行走了一段距离后才坠亡。
秀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饮酒时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而在该案共同饮酒过程中,各被告没有劝酒等过错行为,也未违反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其次,该天台外侧均有高达1.5米左右的围墙,已达到安全高度,正常人在未醉酒情况下,不借力也难以翻越该围墙,导致刘某某坠亡的真正原因是其自己翻越围墙的行为本身,所以各被告对刘某某坠楼死亡的损害结果无法预见、也无过错。原告起诉各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驳回原告刘某甲、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通常情况下,朋友之间的共同饮酒行为属于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相互间不存在约定的或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酒桌上的劝酒、拼酒行为出现时,我们便会因这种先行行为,对醉酒的朋友产生了照顾与护送的责任。饮酒,应当是适度的享受,过量的饮用不仅会损害自己的健康,还可能引发朋友间的矛盾,甚至让亲人承受痛苦。
案例二
男子醉酒后长眠不醒,与亲家对簿公堂
“你喝好多我就喝好多。”男子陈某某在干亲家尹某某组织的婚礼筹备会宴席上喝酒,离席后又到干亲家处主动要求与朋友杨某拼酒,尹某某见劝说不过便主动为两人倒酒。
两顿酒后,杨某经其子联系医院送往救治,被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陈某某醉倒后无人来接,被安排在地下室沙发上睡觉,最后长眠不醒。
秀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陈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熟知自己的酒量,然而为与他人斗酒而过量饮酒,是造成自己死亡的主要原因。但本案杨某与尹某某均存在次要过错,遂判决被告尹某某及妻子杨某某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杨某承担5%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若共同饮酒人未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履行义务,当因饮酒造成人员伤亡时,同桌饮酒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饮酒者本人存在过失,可以减轻同桌人的责任。出现强迫性劝酒、故意性劝酒、不安全护送、酒后驾车不劝阻等行为,同桌饮酒者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三
应急车道不是床,醉酒驾车逃不过
某日早上6时许,交巡警巡逻至G65包茂高速下行方向1974km+500m处路段时,发现应急车道上停了一辆车,占用了部分行车道路,走近一看,驾驶人杨某正躺在驾驶位置睡觉,于是敲窗喊醒杨某:“下车,你占用到行车道路了,挪到应急车道里面去。”
“好。”杨某下来把车停在应急车道,这时交巡警却闻到了他走过时身上的酒味,立即让他再次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果然,杨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3.4mg/100m1。
“因为自己觉得没有醉,还可以开车,又因为白天还有事,当时也没有想这么多,就开车了。”当法院讯问杨某为什么明知喝酒后不能开车却酒后驾驶时,杨某如实说,到早上5点多钟,在高速上走了七八分钟后感觉疲劳想睡觉,就将车停在高速路边睡觉,直到被交警叫醒。
秀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醉酒后在高速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杨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提醒
岁末年初、春节临近,牢记饮酒需谨慎、劝酒需有度、陪酒需留心。对于过度饮酒的行为要及时劝阻,避免因饮酒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大家也应该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
春节将至 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春节日益临近,结伴出游、采购年货、预订年夜饭……春节消费市场愈发火热。为减少消费纠纷,市消委会昨天发布消费提示。
市消委会提醒,据携程发布的《2024春节旅游市场预测报告》显示,春节假期国内游、出境游、入境游订单均大幅增长。对此,建议消费者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热门景区和出行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出行。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商家口头承诺也要写进合同。
同时,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采购食品时,仔细核对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包括商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等信息是否清晰、齐全。
此外,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团年宴”时对套餐菜品、分量标准、用餐时间、订餐价格、就餐环境、退订条件以及其他额外收费等多方比较、核实,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整洁、设施齐备、“明厨亮灶”的餐馆。不论是家庭聚餐还是外出就餐,都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不食用“野味”食物、长江野生鱼鲜。
春节期间,商家将推出各类促销打折活动。对此,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理性看待商家宣传,不因“赠品”“特价”“抽奖”等宣传噱头冲昏头脑,避免冲动跟风消费。选购商品时,消费者应注重商品质量,详细了解活动规则、使用期限、适用范围、限制条件、售后渠道、退换货约定等信息。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称,春节期间消费时,妥善保存好消费凭证,包括购物单据、付款记录、宣传资料、商家承诺等有效证据,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及时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快递企业“不打烊” 春节大家可放心网购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还在网上加紧采购年货。春节期间,快件寄递、驿站取件是否正常运营?大家还能愉快地“买买买”吗?
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三通一达”、极兔、京东、顺丰等快递企业,均在渝安排了足够的人员和车辆,保障市民收取、寄递需求。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引导各品牌快递企业重庆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春节期间保通保畅任务,并将组织开展关爱快递员的“暖蜂行动”。
此外,部分企业结合实际,对快递运费可能有适度调整。市邮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中通、申通、极兔等公司将增加1元/单寄件派费。当然,也有快递企业明确表示不调价,比如菜鸟裹裹。
寄送服务有保障,那取件情况如何?菜鸟重庆负责人告诉记者,2月7日~2月18日,将统筹保障站点做好春节营业安排,及时更新春节营业时间设置,并张贴春节营业时间公告,消费者可通过菜鸟App在线查看站点春节营业信息,提前做好取件安排。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佘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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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03 08: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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