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海南日报
因原始债权凭证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为4307995号及原始债权转让协议中债务人记载的名称均为“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总公司”,以下债权转让公告中记载的债务人名称“海南新亚实业股份公司”“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笔误,现特此更正以下债权公告中记载的债务人名称为: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总公司,请债务人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总公司向新的债权人海口琼山正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履行还款义务:
1.2000年6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将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并于《海南日报》2000年9月23日第三版刊登《债权转让公告》,其中第89号债务人名称“海南新亚实业股份公司”为笔误;
2.2002年9月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将债权转让给Southgate Master Fund LLC,并于《海南日报》2002年11月30日第三版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其中第181号债务人名称“海南新亚实业股份公司”为笔误;
3.2005年7月30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受托将债权转让给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于《海南日报》2005年9月28日第十二版刊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债权催收暨转让公告》,其中第71号债务人名称“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笔误;
4.2014年8月18日,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海口琼山正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并于《海南日报》2020年1月1日A09版刊登《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催收暨转让公告》,其中第64号债务人名称“海南新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笔误。
以上时间发布的公告单位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正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发布笔误更正暨债权转让催收公告。
2023年10月8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09 08: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