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邹江 通讯员 潘攀)近日,玉林中燃在玉林城区某小区安全排查中发现,某用户在装修期间擅自拆除管道燃气表导致燃气泄漏致使楼栋被迫停止供气。玉林中燃在发现该重大安全隐患后,立即上报监管部门。
“你这样的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日,玉林中燃联合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燃气专班组上门对该用户进行执法处置,现场对其开具处罚单,责令限期配合整改。目前,玉林中燃已对该用户进行停气处理,待用户配合完成整改后,才能予以通气。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玉林中燃提醒广大燃气用户:私改、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既违法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莫要以身试法。请广大燃气用户主动配合燃气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广大群众如发现任何擅自破坏燃气设施、涉及燃气安全的行为,请立即拨打玉林中燃客户服务热线95007进行举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2 18: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