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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半岛都市报
拒绝协助业主安充电桩 物业公司做法合理吗?
半岛问法热线昨聚焦物业纠纷,律师在线普法给您支招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
在购买完房屋后,业主与物业就产生了密切的关系。近年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与日俱增,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满意”的服务,便拒绝支付物业费,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小物业”关乎着“大民生”,9月12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物业纠纷,我们邀请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的代晓律师和高晶晶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就物业问题回答市民疑惑。
上午9点30分还没到,半岛问法热线两部热线电话就接连响起,市民对物业问题的关注度非常高。“我们的邻居将木质鞋柜放在过道,我一出门就闻到臭味,多次和对方交涉都没有结果,我也将问题反映到物业那里,但是物业并没有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民王先生来电表示,不久前,不知什么原因,邻居放在门外的木质鞋柜着火,幸好扑救及时才没有发生严重后果。
更令王先生生气的是,火灾发生后,邻居仍然把鞋柜放在外面。“我认为,邻居和物业都有责任,我想问一下,我可以通过不交物业费来促使物业采取有效措施吗?”
听完王先生的来电后,代晓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为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而为业主提供方便和服务。“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社区安定。若产生纠纷,邻里间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纠纷,也可寻求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等参与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代律师提醒王先生,小区业主以物业服务企业未成功调解邻里纠纷为由,拒交物业费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
“我们小区是个老小区,但是也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有一些业主在顶楼和一楼进行圈占封闭,我们找过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是象征性地下发一下通知,并没有采取实质性动作,我想问一下,我们能否要求物业公司强行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市民李阿姨表示不解,违建损害了整个小区的利益,物业难道就没有相应的责任跟义务吗?
高晶晶律师耐心地为李阿姨进行普法,“物业公司并非处理违法建筑的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高律师表示,但这并不是说物业公司什么都不用做,物业公司可以提醒、劝告、督促违法建筑的业主自行拆除,如果业主仍不拆除,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类似的情况还有业主小区内遛狗不拴绳、车辆乱停乱放、楼上业主高空抛物以及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高律师表示,当业主遇到上述情况,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要求物业公司像执法机关一样是不现实的。
两位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物业公司要始终从服务业主出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业主们也要积极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随意改变住宅小区的固有用途。记者结合市民来电情况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并附上律师解答供市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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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3 0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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