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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61笔“生意”26次“分红”让人深信不疑——
老同事设局“合伙经营”诈骗40余万元
□特约记者 吴劲松
通 讯 员 练囿池
有大量老主顾、对半分红高收益……老同事朱某的这一套说辞,让泰兴陈女士对合伙做烟酒生意的邀约心动了。起初的一笔笔“分红”,让她深信生意“靠谱”,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对方设的局,最后被骗40多万元。
日前,泰兴市公安局成功侦破这起以“合伙经营烟酒生意”为幌子的诈骗案件。经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泰兴市公安局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依法执行逮捕。
“合作伙伴”突然失联
2023年12月5日,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辖区居民陈女士慌了神——刚刚合伙做生意3个多月的朱某突然联系不上了,自己还有40多万元资金没有回笼。陈女士意识到被骗,赶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陈女士早年和朱某一起在某不动产公司做销售,是老同事、老熟人。2023年8月,朱某找到陈女士,说资金不足寻求合作,以后一起做烟酒生意。
陈女士对朱某比较了解,认为他从开超市到做烟酒销售,前后有10年时间,销售经验丰富。朱某提出的“资金一人出一半,利润也对半分红”方案,让陈女士也非常动心,决定和朱某合作。
朱某告诉陈女士,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经营手续,非常麻烦,他手上有很多老主顾,不缺销售渠道,所以合作后就不新开店了,陈女士表示同意。
“合伙经营”初期,陈女士看销售记录,感觉生意不错,而且也确实如期收到“分红”,这让她很是放心。
然而,仅仅合作了两个多月,陈女士就发现,朱某打给她的“回笼资金”经常拖延,每每催促,朱某均有不同借口。
截至报警时,陈女士转给朱某的资金已达62.9万余元,还有40多万元没有回笼,其中大部分款项是她贷款和借来的。
“老主顾”纯属子虚乌有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围绕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展开了调查。
“朱某跟陈女士之间看似‘经济纠纷’,但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并没这么简单。”燕头派出所所长王文建说。
朱某做的每笔“生意”,陈女士都存有明细:2023年8月14日,“王主任”购买3箱“梦之蓝M6+”白酒;“姑父”购买5条软中华香烟、4箱“梦之蓝M6+”白酒……但是,“姑父”和“王主任”等顾客,她均不认识。
办案民警张津源在调查时发现,这些所谓的“老主顾”,要么根本没有这个人,要么就是有这个人,但是从来没有向朱某购买过烟酒。
调查至此,朱某涉嫌诈骗犯罪的特征已非常明显。2024年1月21日,警方经研判发现,朱某潜藏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1月23日,朱某在广州番禺被泰兴警方抓获。
26次“分红”是骗局
朱某落网后,警方对其展开了讯问。朱某对涉嫌诈骗陈女士一事矢口否认,但回答又前后自相矛盾。
“我和她就是合伙做生意,没有诈骗。”朱某坚称。
“你告诉陈女士的微信名‘琴海乐器’‘科兴王’‘面巾纸’等购买烟酒的‘客户’是谁?有没有这些人?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跟你买过烟酒?”民警质问。
“这些人名和微信名有的是假的,有的实际是我同学翁某、王某和叶某等人,他们只是老早之前跟我买过烟酒,我和陈某‘合伙做生意’后一直没买过。”朱某仍理直气壮。
“那你把人家(陈女士)转给你的钱用哪了?”民警追问。
“大部分被我在网络平台投资虚拟货币亏掉了,有的被我用了,反正我没骗她……”朱某还振振有词。
办案民警查明,朱某先后让陈女士转账61笔,累计达62.9万余元,其间给陈女士分红26次,总共22.5万余元。其余资金,绝大部分被朱某用于投资虚拟货币,亏得血本无归。
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辩解苍白且荒唐,因涉嫌诈骗罪,他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而陈女士轻信老同事的鬼话,结果身陷骗局,也值得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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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0 05: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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