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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消息,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3号),涉及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委托生产的包装饮用纯净水。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包装饮用纯净水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202241576;食品名称:包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2-09-20;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碧纯纯净水有限公司;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0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包装饮用纯净水。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已全部售出包装饮用纯净水,因没有建立销售记录无法召回。截至2022年12月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查,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委托玉环碧纯纯净水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生产了280桶运岗山泉包装饮用纯净水。上述包装饮用纯净水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已全部售出,因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委托他人生产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包装饮用纯净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系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20元;2、罚款20000元。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要求玉环市大麦屿宏达水业商行挑选优质的受委托生产单位,加强对受委托生产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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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9 17: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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