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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曹文轩
近日,文昌市公安局冯家海岸派出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查扣烟花爆竹200余箱。该批涉案烟花爆竹于11月5日已移交妥善存放,等待下步统一销毁。
10月18日晚,冯家海岸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一条线索,在文昌市会文镇冯家海岸派出所辖区,一辆货车疑似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9 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会文镇阳光村委会边海路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发现该辆货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当场在车厢内发现并查扣危险品烟花爆竹共计210箱,且该车辆驾驶员邢某江并未获得危险品运输资质,该小型货车也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明,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遂将驾驶员邢某江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嫌疑人邢某江在明知自身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擅自驾驶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明的车辆运输各类烟花爆竹,其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文昌市公安局批准,依法给予邢某江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引起自燃自爆,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零售店购买,私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刘建卫 李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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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3 2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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