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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城市更新目标任务,每年预计安排专项资金超15亿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
专项资金聚焦群众需求与城乡建设短板,重点投向五大领域:一是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二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促进传统与现代风貌融合;三是城市绿道、停车设施等品质提升项目;四是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城乡房屋安全、公共设施防护等安全生产。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方式,深化竞争性评审、“以奖代补”等资金分配机制,有效推动项目开展实施。如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实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包括重点培育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实现区域内传统村落的协同发展,对每个县安排约20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改善,每个补助300~500万元,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整体品质和吸引力;支持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按照建筑面积分别给予15万元或25万元补助。
通过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力争到2028年形成特色可持续城市更新机制,城市综合品质与安全基础显著提升,文化魅力充分彰显。农村房屋安全、污水垃圾治理水平稳步提高,闽台乡建乡创模式持续深化,实现从“好农房”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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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1-22 2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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