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教育培训和留学中介消费 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4-11-14 07:12:00 来源:杭州网

浙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教育培训和留学中介消费 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每日商报讯 “申请人拒付相应费用或者拖延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则视为申请人放弃本协议项下所有申请,xx留学有权以申请人名义取消申请人所获取的录取资格”——这也属于霸王条款。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浙江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本报将分期解读各类霸王条款,本期将以案例结合实际,解读教育培训和留学中介相关消费中,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研学培训类

1.某儿童英语APP上的用户协议(在使用该APP的时候必须选择同意,否则无法使用该APP)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您同意本公司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行或由第三方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电子信息等多种方式向您发送、展示广告或其他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广告或其他信息的具体发送及展示形式、频次及内容等以公司实际提供为准。

点评意见:对广告推送采取强制性同意条款,违反《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取得用户“同意”发送电子信息广告涉嫌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删除该条款。

2.某听书APP上的用户协议(使用该听书APP前必须选择同意,否则无法使用该APP)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确保网站平台上的信息及服务能充分满足用户的需求。用户在接受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错误、侮辱、诽谤、不作为、淫秽、色情或亵渎事件造成相关权益受损,公司因事前无法知情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点评意见:平台公司提供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时,若造成用户相关权益受损的,平台公司不能仅以“事前无法知情”来为自己免责。《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的管理,发现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据此,平台有相应的防范和处置义务:一方面要健全实名制和审核管理机制,对不良信息做好事先预防;另一方面要对已产生的不良信息积极进行处置,协助用户维权,承担补救责任。该格式条款属于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修改“公司因事前无法知情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表述。

留学中介类

1.某留学教育类APP中的《隐私政策》(如要使用该APP必须选择“同意并继续”才能进行)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我们的产品支持您使用第三方平台的账号(微信账号)进行登录,如您使用第三方平台的账号登录的,我们将根据您的授权获取该第三方账号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用户名、昵称、头像等)以及身份验证信息(个人敏感信息)。

点评意见:《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自评估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均指出,“是否将收集个人信息的业务功能逐一列举”“是否逐一列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是判断App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重要评估点。本条款所使用“等”字属于概括性语言,与上述文件逐一列举收集信息之业务功能、目的等的要求相悖。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隐私政策》中删去“等”字样。

2.某留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合同的服务协议(所有通过该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都需要接受该协议内容)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申请人同意并确认后,若申请人拒付相应费用或者拖延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则视为申请人放弃本协议项下所有申请,xx留学有权以申请人名义取消申请人所获取的录取资格,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申请人赔xx留学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点评意见:《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实质上是规定了申请人不履行付款义务,出现根本违约情形的法律后果。xx留学有权在申请人根本违约的情形下解除合同并要求申请人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取消申请人获取的录取资格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且明显缺乏合理性。该条款额外约定xx留学有权以申请人名义取消申请人获取的录取资格,涉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删除“xx留学有权以申请人名义取消申请人所获取的录取资格”的表述。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11-14 08: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向“霸王条款”说不!山西市场监管局发布首批 66 项《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清单》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马睿姗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印发《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清单》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持续提升消费者
2024-06-30 22:41:00
法院盘点2500件维权案:平台霸王条款屡禁不止,“知假买假”争议仍存
...。其中,约半数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服务合同纠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此外,疫情期间,商品和服务消费快速向线上迁移,尤其是无接触式服务加速发展,网络
2023-03-15 14:57:00
浙江温州公布合同格式条款十大“霸王条款”
...评分析会,发布了2022—2023年温州市合同格式条款十大“霸王条款”,提醒有关企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消除不利影响。发布会现场。资料图片约定规划设计变更时,限制买受人变更或解
2023-10-19 19:21:00
...资的“阴阳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霸王条款”,要求员工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当毕业生到岗工作后,一旦和用人单位出现争议,就可
2024-06-11 08:00:00
...注意其中的隐形霸王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违约责任。教育培训藏“猫腻”,理智甄别保权益。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认真查看协议约定条款。面对培训机构促销宣传,要多方打听、理性甄别内容的
2023-03-17 09:47:00
尚德机构营收净利润下滑:近三年业绩波动剧烈,屡遭消费者投诉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司法案件达到了911条,案由包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在以上案件中,
2024-04-26 12:13:00
...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毕业生到岗工作后,特别是当出现一些争议时,就可能被用
2024-05-21 11:41:00
...李竞莹)近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在线技能教育培训行业消费调查报告,并针对当前在线技能教育培训行业存在虚假广告、预付式消费风险等问题,建议培训机构和从业者合法合规诚信
2024-04-18 06:40:00
经营者卷款跑路算欺诈 最高法出手
近年来,在零售、健身、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这种交易方式是预付式消费。生活中,在消费者购买了预付卡后,遭遇经营
2024-06-07 00:44: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