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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陵内务署总管、马兰镇总司令满斗,八十多岁了。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买下大兴县郑容一家四口。郑容的女儿二牛,长得很漂亮。她试图强奸她,但失败了。从此,她经常殴打一家四口。随后,一家四口成功逃脱。5月12日,郑荣、妻子郑六石、女儿二牛被抓获。郑容被打死,郑六氏被扣押,二牛被纳为妾。
次年正月十八(1784年2月8日),郑柳逃走后,于2月10日到九门提督衙门控告满都。九门上将立即命人调查此事。调查结束后,他将案情报告给正在南巡的乾隆。2月15日,乾隆看到此案后,发表如下评论:这种事过去曾是舒宁、祖尚德犯过的,虽然并不十分令人惊讶。但满豆已经八十多岁了,年轻时还做出如此无耻的事。这太荒谬了。
由于案情简单,乾隆于2月29日作出裁决:满都向乾隆个人赠送赎罪银7200两,向被杀的郑容家人赠送白银20两。
皇上、阿贵等人是如何保护满豆的?
对于这个简单的案件,清廷里的所有人都在为满豆求情。这与清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奴隶制”有关。我们先来看看乾隆朝的大臣们是如何保护满都的。那么我们就来说说这个从顺治朝就存在的现象。
2月22日,乾隆收到阿桂等人的调查意见。阿桂等人虽然承认满豆杀人、霸占女仆的事情,但他们也为一件事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乾隆也认识到了这一点。
乾隆、阿贵等人的争吵是:为何半年多后,郑柳夫人才来告状?5月24日至8月,满都不在北京跟随乾隆狩猎。为什么她这个时候不在?逃脱?
乾隆认为郑六和二牛应该抱怨,因为他们与满豆发生了新一轮的冲突。郑柳夫人想必也接受了丈夫被打死、二女儿被纳为妾的事实。但因为“好处”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我来投诉。
那么,乾隆为何这么说呢?其实我只是想“化大事为小事”。既然因为“利益”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给他们一些好处吧!
2月29日,军机部、内务部、步兵指挥衙门再次提交报告。郑六石回答了乾隆、阿桂等人提出的问题。
郑柳女士说:不是我不想告,而是因为满豆派了我的家人来监视我,所以我不能告。
万都派王明、刘顺、马贵、崔福、李良五个人看着我。5月24日,满斗随皇帝出猎。他以每月八两银子的价格雇了四名看守人,夜间轮班看守该地区。
他们白天不让我出去,晚上让李亮的妻子看守我。三个月后,满豆回京,四名看守人离开,王明、刘顺、马贵也退出。这时,我妈妈(二牛的奶奶)刘丁来看我,我让她帮忙找到我的女婿高守儿,让他到另一个地方去告状。今年正月十三(2月3日),妈妈刘丁告诉我,找不到女婿,也没办法打官司。
正月十六(2月6日),李亮外出。李亮的妻子生了孩子,不能陪我。看门人腿上生疮,没有看门,就留在屋里。我趁这个机会逃跑了。
乾隆见状,没有说什么。大臣们的意见是:满都曾任二品官员,应派往伊犁出差(若非大官则派往黑龙江)。但满斗八十多岁了,就该让他赎罪了。
乾隆对此非常满意,正式下令:满都只要给我七千二百两私房钱,即可免罪。居家期间不准外出闹事;他要陪郑容一家,要20两银子。
有人说(上面读者回复):如果这事发生在雍正朝,满都必死无疑。这是错误的,满豆也不会受到惩罚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奴隶不是“普通人”,而是“贱民”!“贱民”问题在中国古代一直存在。他们首先是奴隶,后来又是奴隶。清朝建立之前,金国、清国都处于奴隶制晚期向封建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八旗不从事农耕等非军事工作,他们需要奴隶做很多事情,没有奴隶他们就无法生存。因此,俘虏区的战俘和被掠夺人口的80?90?被分配到八旗当奴隶。
清朝建立后,从多尔衮到康熙,在京师等地的部分地区实行“赛马圈地”;当实行剃发、更衣等血腥错误的政策时,更多的人被当作奴隶和仆人。
请注意,清朝顺治之前,奴隶的地位是一,他们的命运非常悲惨。
自从康熙开始主动弥合满汉问题后,问题就开始有所软化。也就是说,从康熙到清朝灭亡,奴隶的待遇越来越好(合法),这就是为什么乾隆给被杀占的郑荣、郑二牛一家赔了20两。康熙、雍正时期,根本不会有任何补偿!
雍正对自己的兄弟都如此残忍,怎么可能对别人仁慈呢?他的反腐败运动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大部分针对的是他的政治对手,而不是真正的经济犯罪。
事实上,作为奴隶,他们在皇帝和官员眼中并不受到重视,也不具备“正常人”的法律地位。其实,这也强调了“尊卑”。谁是最高贵、最顶尖的人?当然是皇帝了。最低贱、最卑鄙的人是奴隶。每个人的决定都会受到当时时代的影响。雍正对他的奴隶也充满了蔑视,所以他不会惩罚满都,甚至不会罚他银子!
雍正四年(1726年)11月25日,雍正详细讨论了“奴隶问题”。他说:“……满族的风俗是尊尊重下,秩序井然,主仆之分最严格……而看汉族的陵寝和替身的习俗,是不相容的,他们不配做奴隶,所以互相期待……汉族奴隶傲慢,不服从约束,诽谤父母或逃离主人的人将按照满族的家规受到惩罚。……”
雍正五年,对汉人的“奴役”作出了如下规定:凡是经政府承认纳税并签订买卖契约的奴隶,一律永远为奴隶;
凡是雍正五年前未纳税的野奴、婢女所生的子女,将永远为奴;
所以,按照满豆这样的情况,他在雍正朝也是受到了轻视的。可以说,乾隆王朝只支付了20两赔偿金,因为乾隆王朝在奴隶的“人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如果你之前放过,你就不用付任何钱。
清朝光绪年间的《清会典例》中明确记载,若无罪杀奴隶,处杖六十,缓刑一年。奴隶的妻子和孩子可以被释放为好人(普通人)。官员(包括八旗弟子)将奴隶打死,并罚他们两年俸禄。
那么,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如何呢?骂父母的人都会被绞死!
有些我们熟悉的法律根本不适用于他们。例如这个案例:
乾隆四年,宝安府奴隶赵龙,因主人黄宣欲强奸赵龙的嫂子吕氏,赵龙用棍打黄宣,致其额头受轻伤。于是,黄宣将他告入官府。刑部建议依法对殴打主人的人处以死刑。乾隆请求从轻处罚,改为死刑、监禁。
虽然可以肯定的是,犯人在一个“刑期”之后基本上就不用死了。被关了十几年,给了一些赎罪费,就可以释放了。但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雍正还是乾隆,甚至是日后慈禧掌权时,奴隶都没有受到重视。更严重的是,清朝的“奴隶数量”应该是所有统一王朝中最多的。
一位八十多岁的二品官员想要霸凌一个侍女,并杀死了他的父亲。乾隆知道后说:给我七千二百两,就可以赦免你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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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4 23: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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