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鲁网2月17日讯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强化公众守法意识、践行“阳光司法”,2月13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到徐庄镇焦山空村村委会,就一起非法狩猎案拟对两名村民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村民代表应邀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的依据及拟处理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全案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和评议,发表了听证意见。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了非法狩猎行为的社会危害,今后一定提高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普及禁猎区、禁猎期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这次“以案释法”,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警示村民,现场的听证人员及村民们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对山亭区检察院将听证会开进村里群众身边的方式给予高度赞扬。
下步工作中,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三个善于”,以善为促善治,积极探索“检察听证+普法宣传”新模式,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行为对野生动物种群稳定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一旦稳定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整个生态系统都可能受到波及,进而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2020年3月14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明确规定山亭区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通讯员 颜煜文 张如意)
责任编辑:杜方奇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2-18 11: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