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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鄂州日报
近年来,鄂州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担当、埋头苦干、砥砺奋进,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跑出“加速度”、迈向高质量,积极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2021年9月17日,市委书记孙兵到华容区调研基层治理工作。
2023年10月13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杨泽发来我市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玺玮陪同。
锚定“弱有众扶”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困难群众帮扶有力。聚焦“兜得住”,实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低保渐退期”等措施,持续扩大保障范围,截至10月,已将2.4万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占全市总人口的2.2%,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99亿元。聚焦“兜得准”,健全经济状况核查、数据共享比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机制,全市共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951人,其中928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占比31.4%。聚焦“兜得牢”,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40元/月、57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1280元/月、1140元/月,城乡保障差距进一步缩小。
救助服务创新优化。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印发《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放宽家庭财产、家庭收入核算标准。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权从低保标准的2.5倍提高至4倍。对全市2708名分散供养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妥善处理163名分散供养人员存在的生活质量差、照料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行社会救助容错免责机制,提升主动救助能力。
困境儿童充分保障。出台《鄂州市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服务手册》《鄂州市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2906名困境儿童实行四色风险防控。出台《鄂州市集中供养困境儿童成年后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为成年孤儿融入社会提供政策支撑。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吴都暖阳·与爱‘童’行”“童创未来”等活动,为全市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温暖的社会环境。出台《鄂州市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古楼街道未保站示范站获得民政部好评。段店镇孔关村儿童主任荣获荆楚“最美儿童主任”提名。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升至2400元/月、1500元/月。今年7月,在全省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作经验交流。
聚力“五社联动”全域推进基层治理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六大品质空间塑造”行动和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拉练活动,与鄂城区共同推进“全省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区便民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在90%以上,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平均面积达2200平方米以上,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力推动完整社区“以奖代补”项目,打造5个“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小区党群服务站样板。百席村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中期评估,《“议事协商”聚民智民事众办聚民心》获得全省第二批农村“一约四会”典型案例表彰。出台基层减负行动方案,举办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培训,指导各区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今年共招聘70名大学生。2022年,市民政局获评“省城乡社区治理组织奖”。
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680家,社区社会组织2370家。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近三年取缔、劝散、引导登记20余家,营造了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四级公益性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达15%以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为会员企业减轻负担600余万元。实施社会组织“缔造有我”工程,助力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直接受益人数超5万人。
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现有社工机构32家,社工人才1112人,其中持证社工844人。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市域全覆盖。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目前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17万,占全市人口16%,居全省前列。“见事就管”志愿服务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已有57个村(社区)成立了“见事就管”志愿服务队伍,服务人群50万人次。
推进“老有康养”全速提升养老质量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发布实施《鄂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21〕10号)、《关于建立鄂州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1〕49号)、《鄂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22〕12号)、《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 〔2023〕28号)、《鄂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鄂州民政文〔2023〕94号)等系列文件,从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多元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以制度保障养老服务发展。
不断夯实养老服务设施。连续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建成华容区、梁子湖区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1%,街道范围达100%;城市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100%,全省单个体量最大的“澜湖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达4800平方米,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81%;建成77家社区幸福食堂;完成适老化改造1029户;机构养老床位数增至6149张。
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连续3年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城市福利中心消防改造已完工待验收。每年定期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全市共培育等级养老机构26家,培训养老护理员742人次。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印发《鄂州市医养结合服务补贴实施细则》(鄂州卫发〔2023〕3号),制定多项补贴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社区医养结合模式,建成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飞鹅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搭建完善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平台+5中心”)。首创农村留守老人智能化巡访制度,为全市农村留守老人配发智能终端,实现24小时远程看护。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提前兑现下沉至乡镇受理、区级审核办理。
回应“民之所盼”全面优化社会服务
婚姻登记加速下沉。6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服务下沉至各行政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均成立婚姻登记中心。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029对,离婚登记1974对,其中跨省登记2对。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在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获评“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殡葬改革加速推进。编制公墓建设规划,加强城市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近三年新增公益性公墓6个。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稳妥有序推动火葬工作,全市火化率达100%,居全省首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资1.5亿元的鄂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将极大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水平。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扩大专项治理摸排范围,对发现存在违规新建、销售墓穴、无营业执照销售丧葬用品等五类共79个问题督促整改,已整改完成78个,1个正在整改中。在古楼街道考棚社区启动“千元办丧”试点工作。
行政区划加速优化。《鄂州市“小村合并”工作调研报告》获市委领导肯定,指导葛店经开区完成“村改居”工作。初步建立包含19名专家的区划地名专家库。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制作地名文化宣传片,完成图、录、典、志、地名故事编制出版。开展国家地名数据库质量提升行动,完成近2万条地名审核,通过率达100%。稳步推进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黄石、鄂州线部分界线争议问题,目前双方政府已签订协议书及附图。
鄂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中心综合体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仪式
古楼街道“幸福食堂”
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
投资1.5亿元的鄂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即将全面完工
本版组稿:鄂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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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7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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