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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威海高新区法院
尽心竭力解决群众办证难题□陈亭如 张楷婕
威海高新区法院田村人民法庭庭长魏亦斌珍藏着一面锦旗,上写“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10个大字,这是48位顺利拿到房产证的小区业主送来的。事情还要从10多年前说起。
2009年5月,威海某建设监理公司与威海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一个小区。项目完工后,两公司因合作开发项目分配事宜产生纠纷,连带着购房的几十户业主多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从2020年8月开始,业主们陆续将两公司诉至威海高新区法院,希望解决办证难题。
最先起诉的是业主薛大哥,案件分流至威海高新区法院田村人民法庭庭长魏亦斌手中。经审理,承办法官查明,购房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缴纳了房款,建设监理公司也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很多业主在涉案房屋内已经居住了10多年,作为原告的业主与建设监理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涉诉房屋多年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主要原因在于被告两公司之间对合作开发协议的履行存在争议,而作为原告的业主们是善意、无过错的第三方,被告两公司理应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2020年9月23日,距案件起诉不到30天,承办法官便对第一起案件作出判决:“二被告如有因合作关系产生纠纷,亦应由二被告之间自行处理,令二被告公司共同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同年11月,薛大哥成功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薛大哥打赢官司又顺利办好房产证的好消息在小区业主群里不胫而走,大家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仅2021年8月便有12名同小区业主起诉。
面对业主们的“满腹苦水”,承办法官亦是感同身受。为最大程度减少业主诉累,帮助业主尽早回归正常生活,综合考虑起诉时间、案情、诉讼成本等因素,承办法官将48起纠纷合并成29个案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平均办案用时仅18天。
在威海高新区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议下,经威海高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包括本案业主在内的本辖区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证的业主进行诉讼费减免。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及时送达协助办理过户的执行文书,帮助48户业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又快又好,省钱还省心,法院的服务真是做到家了!”业主们纷纷为法院的贴心服务点赞。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普通的“红本本”,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凝结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横在业主们心头10余年的坚冰在逐渐“融化”,困扰业主多年的办证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系列案件从整体处理来说并不复杂,”承办法官坦言,“但每一个案子就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一个渴望、一个需求。我们基层法官要更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想,依照法律尽快帮百姓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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