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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烟台日报
五市通办,农民工“足不出区”要回劳务费
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助力农民工维权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刘明东) 近日,拿到3000元劳务费的史某让其子将一面锦旗送给烟台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该中心的帮助下,史某足不出区就申请到日照东港区的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权,顺利拿到了劳务费。
2018年9月,进城务工人员史某在烟台某加气公司看大门,每月获得1500元劳务费。史某工作至2020年7月,加气公司拖欠其劳务费18200元。经史某多次催要,至2021年1月加气公司尚欠其12000元。加气公司财务滕某为史某出具费用发放证明,自2021年1月起公司每月固定给史某发放1200元,至2021年10月底发放结束。但加气公司从2021年2月至10月仅给史某转账8次共9000元,仍欠3000元。史某多次索要,公司拒不支付,史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2年12月,史某向开发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但由于史某超过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劳动仲裁以主体不适格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史某到开发区法院起诉,法院以加气公司注册地在日照市东港区,史某不能提供其与加气公司合同履行地在开发区的证据,告知史某到日照市东港区法院起诉维权。
2023年1月12日,史某来到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经了解案情,史某需要到日照市东港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本案标的额较少,考虑到如果让年近七旬的史某到日照市东港区申请法律援助,维权成本太高。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启用异地协作模式,尽量帮助史某申请到法律援助,做到应援便援。
2020年12月,“青岛、潍坊、威海、烟台、日照”胶东五市法律援助一体化推进会议在青岛召开,推进五市法律援助案件“五市通办”。于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日照市东港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对接,指导史某准备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其受理申请,通过法援在线平台系统将相关材料转办至日照东港区法律援助中心,经日照东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同意为史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山东海曲律师事务所姜富田律师代理该案。至此,烟台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次实现了通过法援在线平台转办法律援助案件。
经与史某线上沟通,援助律师了解了案情,起草起诉状,准备相关材料,2023年5月24日该案在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立案,同年8月31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作出判决,加气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史某劳务费3000元。9月17日,加气公司将劳务费支付给史某。
前不久,史某给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非常感谢两地的法律援助,我没出开发区就申请到异地的法律援助,不仅在日照东港区法院打赢了官司,而且还这么快拿到了劳务费,法律援助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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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7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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