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中信金融”)与尚念锋(身份证号:371202197712270050)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20126-10号),中信金融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尚念锋。
中信金融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尚念锋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清单基准日:2024年3月2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公司名称本金(元)利息(元)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物
1山东金航矿机有限公司2,565,174.10784,637.08保证+抵押莱芜新星工矿机械有限公司(现名济南市新星工矿机械有限公司)、陈剑英、崔孝花、陈祥英、李芹陈祥英、李芹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1.莱城区雪湖大街33号9号楼东1单元101号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92.33平方米;2.莱芜高新区鲁中东大街81号1号楼北110号、111号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93.04平方米。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7 08:45:10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