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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父亲去世,母亲与爷爷奶奶上演抢“娃”战——
安国法官温情调解护“未”成长
□河北法治报记者刘彬
通讯员刘蕾蕾王国兴
8岁的小王(化名)父亲不幸离世,小王的爷爷王某、奶奶徐某与母亲高某为了争夺小王的抚养权,起诉至安国市人民法院。
安国法院郑章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意识到这起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亲情关系的维护,如果只是简单地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双方的矛盾,于是秉持着“以和为贵”的理念,决定先行调解。5月7日,法官把三位当事人请到了法院。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的时候,抚养权是归孩子爸爸的,现在他去世了,我肯定想要回抚养权。其实我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平日里关系还算和睦,没有什么不能化解的矛盾,这次是我们矛盾最大的一次了。”小王的母亲向法官讲述着,“谁都想要孩子,可是我是孩子的妈妈啊,孩子就该我养。”高某的态度十分坚定。
“孩子从小就是我们带大的,现在儿子没了,孩子就是我们老两口的精神寄托。高某平时对孩子照顾不细心,她要就给她吗?”小王的爷爷奶奶并不甘心。
“可我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我有权利照顾他!”高某丝毫不让步。
眼见双方越说越激动,法官赶紧将高某带出了调解室,对其进行安抚:“我们都能体谅你当母亲的心情,但是咱们现在在调解。老两口岁数大了,他们也是爱孩子,既然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咱们就该有话好好说,先冷静冷静。”
返回调解室后,法官又语重心长地劝慰老两口:“孩子是你们带大的,你们和孩子的深厚感情不言而喻。但是高某是孩子母亲,也不能没有孩子。一会儿你们坐到一起,好好说,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待双方都冷静下来后,法官再次进行调解,秉持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讲解监护人顺位、双方权利义务等法律知识。同时,因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法官结合事先掌握的小王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自身意愿,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方向进行协商。
经过法官充满温情的释法明理,双方全面了解了各自的责任,也被法官“以孩子为本”的调解原则打动,不管此前分歧有多大、恩怨有多少,此刻都化为了对孩子的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王的抚养权归高某,但结合小王的自身意愿,在一定期间内先跟随王某与徐某居住,同时明确高某的探视时间。
案件调解结束后,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高某表示会珍惜与孩子相处的时间,以后多陪伴孩子,给予其足够的关爱。王某与徐某也表示会给予高某更多的支持和信任,共同陪伴小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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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17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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