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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员工会身败名裂的总经理,显然已率先身败名裂
“你是试用期,我说辞退你就辞退你。”近日,一则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员工争执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企业负责人称“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等,引发网友热议。
↑截自读特新闻视频。
据界面新闻报道,上传此番言论录音的李女士为该公司前员工,今年4月入职负责电商设计,入职两个月后被公司辞退,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公司仅向其支付了4月的工资。总经理王某某在与李女士沟通离职赔偿事宜时,发表了上述威胁言论。
8月5日晚,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65%)发布声明称,鉴于王某某在处理员工劳资纠纷一事中,发表不当言论,态度恶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对此深表歉意。经公司研究决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这种总经理真的是法盲”“开除员工称‘法律无所谓’简直荒唐”,事件发酵后,网友对王某某也是一边倒的批评。到底该谁身败名裂?答案无疑指向这名总经理自身。王某某的任性,看上去“理直气壮”,实际上是任意妄为,视法律为无物。
作为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遇到劳资纠纷时,本应多考量员工工作的不易,要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秉公处理,要么“好聚好散”妥善安排。可此人却嚣张至极,不仅表示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辞退不会赔偿,还扬言“对公司不好的人,我花100万让他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呀,我就想让法律来整改整改我,我希望仲裁来得更猛烈一些,一个不行两个都来仲裁,我可以把公司关掉”。一个理直气壮坦露法律无知的人,被免职并不奇怪。
不禁要问,这名总经理为何如此嚣张?凭什么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还不作出赔偿?
职场中,试用期的员工身处弱势一方,为了转正,一般对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会选择“隐忍”,按法律去跟用人单位“斤斤计较”的情形更加少见,这可能让一些用人单位产生侥幸心理和可乘之机。比如有的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克扣工资和公司福利,把试用期任意延长,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与去留“都是公司说了算”。此事中的王某某,俨然把自己担任总经理的公司当作“独立王国”,在处理员工劳资纠纷时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引发众怒才怪。
目前,涉事李女士已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辞退赔偿金、补缴社保以及加班费等费用。而威胁她会身败名裂的总经理,显然已率先身败名裂,成为“种恶因得恶果”的反面教材。
事实上,对于入职后长期不签合同、试用期应该多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问题,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何现实中有的公司偏不落实?显然不是每个试用期员工,都敢于去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事实上,李女士在沟通过程中亦有被刁难。如何在用人单位层面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切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更多口出狂言的用人者声名扫地,让更多人微言轻的劳动者心安理得,应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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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8-07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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