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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在湖北大冶市街头,一名女子骑着两轮电动车闯红灯,撞伤了正行经斑马线的行人,导致车主和一名行人受伤。经交警认定,两轮电动车驾驶员杨女士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3日上午9时31分许,杨女士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至大冶市金湖大道与观山东路T字路口时,无视刚由绿灯转为的红灯,径直向前方直行。而此时,人行道亮起了绿灯,等候的行人正在斑马线上行走,杨女士的电动车与正在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冷女士发生碰撞,两人倒地不起。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心民警吴久久接警后迅速出警,赶往现场调查取证。
杨女士告诉民警,当时她赶着上班,没注意到机动车道上的绿灯刚变成红灯,由于自己的电动车刹车不够灵敏,当她看到行人在横穿马路时,已经来不及刹停了。眼见就要撞上行人,杨女士便一边踩刹车一边大声叫喊避让。但由于车速过快,仍将行人冷女士撞个正着。
杨女士撞上冷女士瞬间视频截图
民警从行人冷女士那里了解到,事发时她看到人行横道变成绿灯,当时她在打电话根本没注意到有人在喊叫,刚过斑马线就毫无预兆地被撞了。
民警认定,杨女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事故处置完毕后,民警对杨女士普及了安全驾驶知识。所幸,杨女士戴了安全头盔,只有轻微擦伤,经过医院全面检查的冷女士也只有轻微擦伤。杨女士也表示以后驾车也一定会更加谨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提醒:闯红灯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影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请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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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06 09: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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