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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先导和基础,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要。如何建构具有鲜明本土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来自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解读。
怎样理解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理论支撑?
全面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是专家、学者的共识。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式现代化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表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坚持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中深刻把握历史根基,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理论成果中深刻把握理论基础。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有大视野、大格局、大思维、大战略。”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认为,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价值引领、理论基础、政治格局、法律范式、法学范畴和理论框架。
建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哪些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指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生动实践,对于推动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最新研究成果向教材、课堂和育人转化和深入探索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要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为宗旨。”教育部社科司司长徐青森表示,要不断形成扎根本土、立足国情、兼容并蓄的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
实践与创新如何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发展?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针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实践提出观点:要立足中国问题,把生动的法治实践贯穿到法学教学和研究中。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认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应当协调统筹好本土化和国际化,推动高品质自主性法学知识得到有效传播。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学实践性、先导性知识的纳入和积累,积极助力法学教育与法治事业间的有效衔接。
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法学体系是法学学科发展、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表示,要具备创新意识,平衡好移植、传承、创新之间的关系,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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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26 17: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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