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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网络谣言具有突发性、传播速度快等特点,极易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推进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零容忍”和高压严打态势,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形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近日,苍南县公安局便依法处理了两名传播网络谣言人员。
“我是真的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会找到我。”违法嫌疑人贺某说道。
8月17日5时至13时期间,贺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上发布两条虚构事实的视频,编造了“钱库镇东社村祖房拐卖妇女”的谣言信息。
此视频一出,当即造成群众恐慌。经查明,贺某对其捏造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我只是转发着玩的,没想到会闹到派出所。能不能对我从轻处罚?”吴某紧张地说道,眼神里似乎充满了悔恨。
经查,吴某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转发了“广西玉林一男子将孩子扔下楼”的视频,有意抹去信息误导网民该事发生在本地。
据吴某说,他发布这个视频主要是为了引起人们关注,后续再想办法进行变现。在视频发布之前,他根本没多想,以为发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另外他以为在网络上使用的是网名,公安机关也不会轻易找到他。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后,他后悔不已。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样的案例在网络上屡见不鲜。但也请广大网民群众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绝非零成本!下一步,苍南县公安局将持续打击编造虚假视频内容、制造话题博取流量等网络乱象,维护辖区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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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7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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