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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皖西日报
我市医保、卫健联合出台新规
医保基金支持外请专家手术 本报讯(程可风记者储勇)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六安市医保基金支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外请专家开展部分病种手术暂行规定》(简称《规定》)明确,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外请专家开展部分病种手术。
《规定》界定了外请专家手术病种范围,包括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结、直肠恶性肿瘤、食管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咽喉恶性肿瘤、乳腺恶性肿瘤(限定)等八个病种以及纳入市级转诊白名单目录管理手术病种。同时规定外请专家开具的手术全部应为四级手术。
《规定》明确,外请专家手术须由收治医院经治医生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外请专家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同意后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先手术后报批的一律不纳入医保基金补助范围。
《规定》要求外请专家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测算年度该病种手术台数,当年开展手术台数应达到上年度实际开展手术台数1.5倍以上,且独立开展手术台数不低于上年度。
根据《规定》,外请专家手术病种按DRG正常入组结算,年终医疗机构按实际开展病例数在DRG年终清算时给予补助。完成外请专家手术病种达到计划台数50%及以上的,提高相应病组0.6个权重;低于计划台数50%的,提高相应病组0.3个权重。
《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市内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据悉,《规定》已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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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4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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