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近年来,面对市民“最后一公里”通勤的现实需求,深圳以改革创新破题,开启了电动自行车合法化之路,于是在街头巷尾经常见到飞驰而过的“小电驴”。那么市民醉酒后骑行两轮电动车算醉驾吗?日前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宗案例。
交警正在进行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据介绍,当事人肖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电动车,行驶到南山区一路段,欲进入一城中村时与保安员发生争执,随后被群众举报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对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遭到肖某拒绝,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8.29毫克/100毫升,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肖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九日。此外经鉴定,肖某骑行的涉案两轮电动车是两轮普通摩托车或两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公诉机关指控,肖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且有拒绝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加重情节,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电动车为机动车的鉴定结论合法、科学、客观,法院予以采信,肖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两轮电动车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种类型,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驾驶这两类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需承担与机动车驾驶员相同的法律责任。如醉酒驾驶这两类车辆,则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深圳晚报)
相关阅读:
北京8日晚查获32名酒驾司机,一摩托司机喝2瓶啤酒测定为醉驾
据北京市交管局网站消息,8月8日,按照公安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夜查行动,结合夏季出行规律和交通事故特点,围绕繁华商圈、酒吧餐饮等夜经济圈,灵活部署岗位警力,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飙车炸街、“三超一疲劳”等机动车以及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闯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共查获酒驾司机32人。
8日晚上9点多,在朝阳区定福庄路,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发现一名摩托车驾车人未戴头盔,在拦截检查后的询问中发现,驾车人孙某不仅没戴头盔,还承认自己在晚间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孙某进行检测,显示酒精含量数值为91mg/100ml,经过抽血检测,孙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0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晚上10点40分,在朝阳公园路,一辆黑色小客车在临近交警夜查点时突然减速并靠边停车,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酒精初筛仪闪亮报警显示司机存在酒驾行为,司机龚某也承认自己在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让人吃惊,酒精检测仪显示数值为16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如此高的数值,就连在场交警也感到惊讶,一般只喝一杯啤酒是检测不出这么高数值的。在交警的追问下,直到进行抽血检测时,龚某此前所称的“一杯啤酒”加到“两杯”、“三杯”逐渐“加量”。经过抽血检测,龚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39.5mg/100ml。
因摩托车驾驶人孙某、小客车驾驶人龚某二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均涉嫌危险驾驶罪,也都将面临刑事处罚。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8月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黑龙江等8个省(区、市)联合组织东北华北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区域会战,主要针对季节性、区域性、节点性易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区域联动、省际联动,狠抓源头监管、路面治理。集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改严重源头风险。同时,8个省(区、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建立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转递机制,对在本地查处的东北华北片区籍驾驶人醉酒驾驶、严重超员、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及时进行转递,由所在地交管部门在当地媒体进行曝光。
(来源:北京市交管局网站)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8 1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