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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不花钱摆平 就投诉你
一网购者敲诈勒索12860元 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成为时下人们热衷的一种购物方式,人们因为产品瑕疵或服务问题投诉维权的意识也逐渐增强。可没想到本是消费者维权渠道的投诉行为,竟有不法分子投机取巧,以此获利……8月14日,记者从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被告人徐某频繁网购小额物品,寻找快递在揽收、中转、投件过程中出现的瑕疵问题,以此向国家邮政局申诉平台投诉。随后利用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害怕被处罚的心理,以不给钱就不撤诉或对答复结果表示不满意为要挟,向5家快递公司及快递员进行敲诈勒索44次,共计非法获利128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在偶然投诉获得经营者补偿后,发现有利可图,便长期、多次、连续以在互联网购买小额商品为手段,利用相关经营者和投递员害怕处罚的心理,借邮寄面单瑕疵或未能妥当投递等为由进行投诉。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实施了恶意投诉的行为,并违法获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客户因经营者的不当服务行为,虽未造成具体财产损失,但给其带来不便,客户在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前提下偶发投诉,经营者自愿给予其小额补偿,不能视为敲诈勒索。但经过策划,仅以获得补偿为唯一目的长期连续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显然属恶意投诉,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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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5 0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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