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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吴 艺 通讯员 俞潇越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女朋友竟然是我男同事假扮的。”6月4日上午,50多岁的罗某满脸沮丧地走进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控江路派出所,在民警的询问下,罗某才道出实情。
原来,今年3月,在同事李某的主动介绍下,丧偶已久的罗某添加李某女友的闺蜜“芳芳”的微信号成为好友。罗某与面容姣好、年龄相仿的“芳芳”相谈甚欢,两人很快开始“热恋”。
即将步入花甲之年的罗某别提多开心了,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他从美梦中惊醒。在两人交往后不久,“芳芳”就以“走亲访友买车票”“欠款到期”“父亲生病住院”等各种理由,多次向罗某借钱,同时还以各种借口拒绝见面。为了让罗某放下防备,“芳芳”表示自己有一笔十几万元的存款即将到期,届时会一次性还清。期间,罗某共给“芳芳”7000余元,以为双方都是奔着结婚的罗某丝毫没有起疑心。
“弟弟不让我去,再说去了也买不到回来的车票啊!”6月2日,李某突然在与罗某的聊天中发来这样一句话。“李某不可能知道我和‘芳芳’在聊回程车票的事情,难道一直以来都是李某用微信小号冒充‘芳芳’和我聊天?”此时,罗某才恍然大悟,网恋女友竟是自己的男同事。
民警经进一步核实发现,今年3月,李某了解罗某有续弦的打算后,便以介绍女朋友为由,虚构了“芳芳”的身份,通过微信与罗某谈起了恋爱。经调查,3个月间,李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走亲访友买车票”“欠款到期”“父亲生病住院”等虚假理由,在罗某处骗取7000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在获取李某诈骗的确凿证据后,控江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在李某工作地将其抓获。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所以就想冒充女的从老罗那里骗钱。”经讯问,李某承认了其以恋爱为名,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并详细交代了作案经过。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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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4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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