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4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蔡某玲被拐案将于4月1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出生于2004年的蔡某玲,在2008年刚过生日后几天,在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中年妇女拐走,当时有监控录像拍下。直至15年后,于2023年3月下旬回到亲生父母家庭。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女子张某拐走蔡某玲后没有将其转卖,而是送回老家当留守儿童。蔡父称,2023年3月,张某的儿子曾主动致电,“他(张某儿子)说你女儿真的是我妹妹!我说是吗,那你把她的过程说一下,怎么搞回去的?”还说想和蔡父做亲戚。根据线索,警方迅速找到蔡某玲所在的四川广安,并将蔡某玲和张某带回深圳。
△ 蔡父打印的第一张寻女启事
此后,张某儿子多次联系蔡某玲,希望她能看在“养育之恩”上出具谅解书,让张某不用享受牢狱之灾。蔡某玲起初心软签下,后意识到张某的行为属于实实在在的犯罪,于2023年8月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提交法院,否认此前签署的谅解书,希望法院“处罚方面按照法律程序正常处理”。原定9月25日的庭审因此延期,法官将就3月底的谅解书和这次情况说明的矛盾与其面聊。
蔡父也曾向潇湘晨报记者提到,虽然说张某是“人贩子”,但她并没有触犯拐卖儿童罪,而是“拐骗”。拐骗罪的量刑,最高不会超过五年。此外,考虑到蔡某玲称生活了十多年的那个“家”“极度重男轻女”“始终在否定她”,蔡父方曾想提出张某涉嫌虐待罪。
△ 回家后度过的第一个父亲节,蔡某玲送给蔡父的贺卡
4月7日,蔡父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和律师收到的出庭通知书上,张某涉嫌的是“拐骗儿童罪”。
此外,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提到,张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起诉书早收到了,我弟弟他们不敢让我看。”蔡父告诉记者,依据目前情况,届时开庭,会考虑主要从民事方面追究对方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8 12: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